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德宏州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员数量
(一)看护辅警。主要工作职责为协助德宏州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对被留置人员的看护工作,承担被留置人员留置期间的安全看护职责,德宏州纪检监察机关无看护任务时,由德宏州公安局统筹调配使用。计划招聘11人,限男性。(详见附件1)
(二)特警辅警。主要工作职责为协助德宏州公安局特警支队开展反恐处突、重大突发案事件处置、抢险救灾、大型活动安保等和上级赋予的各项工作任务。计划招聘6人,限男性。(详见附件1)
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公务员和人民警察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
报名时须明确报考岗位,同时写清是否同意调剂。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
3.年龄范围: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4年5月24日后至2006年5月24日以前出生);
4.具有高中(含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5.身体健康,五官、体形端正,无残疾、重听、口吃、色盲、色弱、传染病、文身和生理缺陷,具有较高的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要求身高165cm以上,双眼裸视力均在 4.5以上。
6.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7.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聘用条件
相同条件下,英模及烈士子女、退役军人、公安政法院校毕业生优先录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征信记录的;
11.未正式毕业的全日制在校生;
12.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13.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及面审、笔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通过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6月3日至6月7日,每天8:30-11:30;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德宏州芒市斑色路104号(德宏州公安局特种警察支队)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本人现场报名,不允许代报,报考人员报名前仔细阅读此招聘公告。考生须携带1寸证件照片4张、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需正反复印)、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复印第一页和本人页)、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属于退役军人的,需士兵(官)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现场填写《德宏州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德宏州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等相关表格并认真校对个人报考信息。
(二)资格审查及面审
招聘单位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验,报名现场对报考人员进行面审面试,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或隐瞒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笔试
时间:2024年6月11日(星期二)
地点:德宏州芒市斑色路104号(德宏州公安局民警训练基地B区四楼计算机房)
笔试内容为《公安基础知识》,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法律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及对公安工作的知悉情况。笔试采取计算机题库随机生成(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总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20%权重,笔试弃权者不得参与后续环节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及面审的报考人员务必于2024年6月11日8:30到德宏州芒市斑色路104号(德宏州公安局民警训练基地B区四楼计算机房),持本人身份证,在核对后进入考场上机考试。
(四)体能测试
时间:2024年6月12日(星期三)
地点:德宏州体育运动中心体育场西门
笔试合格的报考人员务必于2024年6月12日8:00在德宏州体育运动中心体育场西门,持本人身份证,在核对后进入考场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体能测试项目:俯卧撑、4×10米折返跑、1000米跑,测试成绩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计算,每项各100分。俯卧撑、4×10米折返跑、1000米跑成绩分别按30%、30%、40%计算体能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权重80%。
(五)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总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20%、体能测试成绩占80%。综合成绩60分(含60分)以上为合格线。出现总分同分的,考生报考岗位以考生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
(六)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合格线上),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特殊标准》模式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参加招聘的资格。体检结论一经作出,不再进行复检。
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政审
体检结束后,对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具体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察和政审相关要求执行。政审不合格的,不得进入公示、聘用环节。
(八)递补
体检或考察政审阶段出现考生放弃或不合格情形的,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九)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聘用,对公示期内群众反映存在问题人员,待问题核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聘用
公示期满后,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
四、薪酬待遇
工资及相关薪酬待遇。(详见附件1)
五、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因未如实填写报考信息、伪造报考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报考失误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聘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德宏州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实施全程监督,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严肃处理。对违规情况进行举报的,举报人需提供自身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和具体的举报材料。如提供虚假身份信息或未提供相应举报材料的,不予受理(监督电话:0692-12389)。
报名咨询电话:
1.看护辅警:18806921187(杨警官)
2.特警辅警:13988264110(郭警官)
附件:
2024年德宏州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计划表(附件1).xlsx
德宏州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3).doc
德宏州公安局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