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浙江温州市瓯海区公安分局招聘新媒体采编人员、摄影人员公告
2021年04月19日 15:00    来源:中国警察网    作者:辛闻

 因工作需要,瓯海区公安分局根据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文职辅警,相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

宣传编辑岗位2名(新媒体采编人员1名、摄影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事业,具有较强的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纪律观念强。

(二)身心健康,体貌端正,口齿清楚,男女不限,户籍地不限,本科以上学历,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1986年4月16日至2003年4月16日,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三)新媒体采编人员要求:有主流新闻媒体采访、编辑工作经验,熟悉新媒体传播规律,曾在市级以上主流媒体刊(播)发新闻作品30篇以上,并有社会类新闻或公安新闻的成功宣传案例。

(四)摄影人员要求:擅长拍摄会议、活动等纪实类图片,会使用专业灯光及摄影器材,会使用LR、PS等修图软件,并独立完成修图。

(五)下列情形不得报考: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的;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本款所述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以及长期一起生活的其他亲属。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符合条件的报名者请提前登陆温州人才网(http://www.wzrc.net)下载打印或者报名现场领取《瓯海区公安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填写好相关个人信息,并在本启事公布的报名期间内直接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到报名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1年4月22日至23日共两天。

8:30-11:30,14:00-17:30

2.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

报名地点:瓯海区公安分局大楼1021办公室,咨询电话:13676586187。地址:温州市瓯海大道1166号。

3.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

报名人员到现场报名或确认报考资格时,需携带纸质报名表(也可在现场领取)及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及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并提供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4张。同时,将个人新闻作品(新媒体采编岗位),摄影作品(摄影岗位)发送至邮箱:948147021@qq.com(邮件标题:应聘岗位+姓名)。

(二)资格初审及反馈

瓯海区公安分局在现场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接收符合条件者报名材料。

(三)考试方式

1.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设男1000米(女800米)跑、纵跳摸高,合格人员进入技能测试。

2.技能测试。新媒体采编岗位技能测试主要测试新闻策划、编辑能力,摄影岗位技能测试主要测试现场拍照及后期修图能力。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设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入围面试。

3.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合格对象中,根据技能测试和面试两项成绩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对象。

报名(入围)者须按规定参加体能测试、技能测试、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方法为:

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合成后的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2位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五)聘用

1.对经体测、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确定为拟录用对象的人员,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以劳务派遣方式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3个月。

2.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六)岗前培训

拟聘用人员需参加瓯海区公安分局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关系。

四、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由财政保障,新媒体采编岗位达到规定宣传任务的,经费保障约11万元(含“五险一金”);摄影岗位经费保障8万元以上(含“五险一金”)。

五、其他事项

1.发现招聘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2.招聘过程中,如有人员未按规定参加面试、体检、政审或出现不合格情况,所空缺名额,可根据相关考试成绩从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未尽事宜由瓯海区公安分局负责解释。

瓯海区公安分局

2021年4月16日

文章来源:https://www.wzrc.net/index.php?m=&c=news&a=news_show&id=14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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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浙江温州市瓯海区公安分局招聘新媒体采编人员、摄影人员公告
2021年04月19日 15:00 来源:中国警察网 作者:辛闻
 因工作需要,瓯海区公安分局根据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文职辅警,相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

宣传编辑岗位2名(新媒体采编人员1名、摄影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事业,具有较强的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纪律观念强。

(二)身心健康,体貌端正,口齿清楚,男女不限,户籍地不限,本科以上学历,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1986年4月16日至2003年4月16日,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三)新媒体采编人员要求:有主流新闻媒体采访、编辑工作经验,熟悉新媒体传播规律,曾在市级以上主流媒体刊(播)发新闻作品30篇以上,并有社会类新闻或公安新闻的成功宣传案例。

(四)摄影人员要求:擅长拍摄会议、活动等纪实类图片,会使用专业灯光及摄影器材,会使用LR、PS等修图软件,并独立完成修图。

(五)下列情形不得报考: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的;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本款所述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以及长期一起生活的其他亲属。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符合条件的报名者请提前登陆温州人才网(http://www.wzrc.net)下载打印或者报名现场领取《瓯海区公安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填写好相关个人信息,并在本启事公布的报名期间内直接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到报名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1年4月22日至23日共两天。

8:30-11:30,14:00-17:30

2.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

报名地点:瓯海区公安分局大楼1021办公室,咨询电话:13676586187。地址:温州市瓯海大道1166号。

3.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

报名人员到现场报名或确认报考资格时,需携带纸质报名表(也可在现场领取)及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及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并提供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4张。同时,将个人新闻作品(新媒体采编岗位),摄影作品(摄影岗位)发送至邮箱:948147021@qq.com(邮件标题:应聘岗位+姓名)。

(二)资格初审及反馈

瓯海区公安分局在现场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接收符合条件者报名材料。

(三)考试方式

1.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设男1000米(女800米)跑、纵跳摸高,合格人员进入技能测试。

2.技能测试。新媒体采编岗位技能测试主要测试新闻策划、编辑能力,摄影岗位技能测试主要测试现场拍照及后期修图能力。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设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入围面试。

3.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合格对象中,根据技能测试和面试两项成绩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对象。

报名(入围)者须按规定参加体能测试、技能测试、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方法为:

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合成后的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2位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五)聘用

1.对经体测、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确定为拟录用对象的人员,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以劳务派遣方式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3个月。

2.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六)岗前培训

拟聘用人员需参加瓯海区公安分局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关系。

四、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由财政保障,新媒体采编岗位达到规定宣传任务的,经费保障约11万元(含“五险一金”);摄影岗位经费保障8万元以上(含“五险一金”)。

五、其他事项

1.发现招聘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2.招聘过程中,如有人员未按规定参加面试、体检、政审或出现不合格情况,所空缺名额,可根据相关考试成绩从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未尽事宜由瓯海区公安分局负责解释。

瓯海区公安分局

2021年4月16日

文章来源:https://www.wzrc.net/index.php?m=&c=news&a=news_show&id=14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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