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芒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员数量
芒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特巡警大队、派出所等部门共计划招聘52名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公务员和人民警察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
报名时须明确报考岗位,同时写清是否同意调剂。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
3.年龄范围: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5年4月1日后至2007年4月1日以前出生);
4.身体健康,五官、体形端正,无残疾、重听、口吃、色盲、色弱、传染病、文身和生理缺陷,具有较高的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
5.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6.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聘用条件
相同条件下,英模及烈士子女、退役军人、公安政法院校毕业生、见义勇为人员优先录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征信记录的;
11.未正式毕业的全日制在校生;
12.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13.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及面审、笔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通过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一)报名
报名邮箱:962341670@qq.com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报考人员报名前仔细阅读此招聘公告。准确填写《报名表》并认真校对个人报考信息。已就业人员报考的,需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1.线上报名资料审核时间
线上报名时间:2025年4月3日至4月10日(全天),逾期不再受理。
线上报名资料通过后按要求及电话通知时间提交纸质版资料。
考生须携带1寸证件照片4张、2寸证件照2张、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需正反复印)、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复印第一页和本人页)、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属于退役军人的,需士兵(官)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征信报告1份、现场填写《芒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等相关表格并认真校对个人报考信息,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纸制材料递交要求:
1.求职者提前准备纸制报名资料,递交资料与报名上传资料不一致、资料不符合报考要求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录用;
2.未按时提交纸制资料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录用。
材料递交审核地址:芒市团结大街197号(芒市公安局309室)
(二)资格审查及面审
招聘单位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验后,现场对报考人员进行面审面试,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或隐瞒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笔试
时间:2025年4月16日(星期三)
地点:芒市团结大街197号(芒市公安局309室)
笔试内容为《公安基础知识》,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法律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及对公安工作的知悉情况。笔试采取计算机题库随机生成(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问答题),总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20%权重,笔试弃权者不得参与后续环节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及面审的报考人员务必于2025年4月16日8:30到芒市团结大街197号(芒市公安局309室),持本人身份证,在核对后进入考场考试。
(四)体能测试
时间:2025年4月17日(星期四)
地点:德宏州体育运动中心体育场西门
笔试合格的报考人员务必于2025年4月17日8:30在芒市公安局,持本人身份证,在核对后进入考场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体能测试项目:俯卧撑、4×10米折返跑、1000米跑,测试成绩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计算,每项各100分。俯卧撑、4×10米折返跑、1000米跑成绩分别按30%、30%、40%计算体能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权重80%。
(五)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总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20%、体能测试成绩占80%。综合成绩60分(含60分)以上为合格线。出现总分同分的,考生报考岗位以考生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
(六)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合格线上),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特殊标准》模式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参加招聘的资格。体检结论一经作出,不再进行复检。
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政审
体检结束后,对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具体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察和政审相关要求执行。政审不合格的,不得进入公示、聘用环节。
(八)递补
体检或政审阶段出现考生放弃或不合格情形的,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九)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聘用,对公示期内群众反映存在问题人员,待问题核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聘用
公示期满后,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
四、薪酬待遇
工资及相关薪酬待遇。(详见附件1)
五、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因未如实填写报考信息、伪造报考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报考失误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聘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芒市公安局督察审计大队、机关纪委实施全程监督,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严肃处理。对违规情况进行举报的,举报人需提供自身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和具体的举报材料。如提供虚假身份信息或未提供相应举报材料的,不予受理(监督电话:0692-2117779)。
报名咨询电话:13578255053、18288188869
2025年芒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计划表(附件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