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巴州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共计861人,具体岗位详见《2022年巴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及招聘对象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职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学历可放宽至高中)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6.年满18周岁,且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具体年龄要求详见《岗位表》。(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1年8月10日(含)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6年8月10日(含)后出生。)
7.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对象
1.见原文;
2.巴州户籍人员的配偶或子女;
3.内地援巴州干部的配偶或子女;
4.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5.驻巴州部队现役军人的配偶或子女;
6.自治区统一选派到巴州目前在岗的留疆战士的配偶;
7.在巴州服务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限为1年的须满8个月及以上,服务期限为2年的须满16个月及以上)。
以上七类人员为巴州户籍或视同巴州户籍。
说明:此次招聘凡涉及户籍、基层服务期限、工作经历、婚姻状况等资质条件时间界限的,计算截止日期均为招聘报名第一日,即2022年8月10日(含当日,下同)。
巴州户籍是指:截止2022年8月10日,报考人员户籍在巴州行政区域内。
巴州生源是指:在巴州具有高中学籍,并从巴州考入各类高校的毕业生。
(三)下列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法违纪被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
4.近5年来在各类公开招考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5.已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的公务员、工作人员;
6.目前在岗或辞职不满1年的聘用制书记员、辅警;
7.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人民警察的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不得报考到该人民警察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
三、时间安排
(一)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时间
网络报名时间:2022年8月10日17︰00-8月14日18︰00
网络缴费时间:2022年8月10日17︰00-8月14日20︰00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2年8月17日18︰00开始
(二)笔试时间
2022年8月20日 10:30-12:00 《综合知识》
(三)笔试地点
报考岗位所在县市(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笔试成绩公布时间
2022年8月21日
(五)体能测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时间具体安排,详见各级人民政府网站通知。
如遇特殊原因,上述时间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四、招聘程序
招聘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具体程序为报名与确认、笔试、体能测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报名与确认由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体能测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程序的组织实施分别为:巴州公安局岗位由巴州人社局、巴州公安局负责;巴州公安局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岗位由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负责;各县岗位由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负责。
(一)报名与确认
1.招考采用网上报名。
每个考生只允许选报一个岗位,具体报名方法如下:
(1)登录巴州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jbz.gov.cn);
(2)查阅《报名须知》;
(3)如实填写《2022年巴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4)因填报信息虚假、错误理解岗位信息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自行承担;
(5)传送电子照片(证件照,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照片,JPG规格,30KB以下(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内的照片处理工具进行处理);
(6)请考生仔细阅读公告及岗位表,在网络报名期间不进行资格初审,待笔试通过入闱面试时,再进行资格审查;
(7)通过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等网银或微信支付缴纳报名、笔试等规定费用。报名缴费后,报名信息不能再进行修改;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本次考试费用共计55元,其中报名费15元,笔试费每科40元,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对享有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等困难群体,凭其家庭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低保证(原件、复印件),经巴州人事考试中心确认后,办理减免费用等手续。
(8)下载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资格审查时携带);
(9)报考人员于2022年8月17日18︰00开始登录巴州人民政府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报考人员须按准考证注明的时间、地点、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有效临时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考试当天报考人员无法出具身份证(有效临时身份证)坚持要参加考试的,应说明具体原由,填写承诺书,并服从工作人员重新采集照片、留取身份特征生物信息等方面的安排,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笔试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
3.笔试科目:
《综合知识》,满分100分。
说明:《综合知识》测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新疆历史和民族宗教理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情、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州情、时事政治等相关内容。
4.笔试加分
(1)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2)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遗属,笔试成绩加5分;
(3)见义勇为人员、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笔试成绩加5分;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笔试成绩加5分;
(5)在巴州服务期满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符合上述情况者,只能加分一次,不能累计加分。不符合加分条件,已加分并入闱面试的人员,取消其加分并重新排名;符合加分条件,因个人原因网上报名时未填写信息没有加分的,不予加分。
5.笔试成绩的计算
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
6.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
笔试成绩公示后,须确定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报考岗位分别由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并及时发布。
(三)体能测试
报考辅警岗位的考生须进行体能测试。达到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的人员全部进入体能测评环节。体能测试结果当场公布,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体能测评标准参照《巴州公安机关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附件2)执行。
(四)资格审查
1.面试入闱人员确定
通过体能测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下列原则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招聘1至10人的岗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招聘11人及以上的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
2.资格审查要求
入闱面试人员须进行资格审查,持下载的《报名表》、准考证以及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和招考岗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其中:
(1)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复印件;
(2)内地援巴州干部配偶或子女须提供援疆干部证明及结婚证或子女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
(3)巴州户籍人员配偶或子女须提供户口本、结婚证或子女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
(4)驻州部队现役军人的配偶或子女须提供现役军人所在团级及以上部队干部或军务(警务)部门出具的现役军人证明、结婚证或现役军人子女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
(5)在巴州服务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巴州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证明原件或期满志愿服务证书原件、复印件;
(6)在巴州服务的“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巴州人社局证明原件或期满服务证书原件、复印件;
(7)在巴州服务的“大学生村官”须提供巴州党委组织部证明原件;
(8)见义勇为人员、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须提供县级以上相关证明原件、复印件;
(9)其他须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依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应聘者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的,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
(五)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须按照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党政办及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的时间到指定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期间,对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1)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正式面试开考前4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开考后到达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采取结构化的面试方式;
(3)面试成绩当场宣布。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4)面试一律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
(5)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有关规定,面试费用每人40元。
(六)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
(七)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按招考岗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附件3)、特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人民警察职位)》(附件4)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等要求执行,其中视力检测标准适用于“单眼矫正视力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体检人员根据报考岗位,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
体检不合格,本人申请复查的,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造成的空缺按本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员。《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收取,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承担。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规定进行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考察标准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空缺按本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进入考察。
(九)公示
考察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各级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日。
(十)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一)递补与调剂
考试成绩本年度有效,根据岗位空缺情况,结合考生意愿组织递补、调剂工作,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五、招聘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以巴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招聘信息为准,招聘信息均通过各级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上述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六、其他事项
(一)在本次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可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应聘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资格。造成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二)本公告由巴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巴州
0996-2030598(人社局) 0996-5896203(公安局)
监督电话:0996-2043504
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0996-2119712(党政办) 0996-2629011(公安分局)
监督电话:0996-2119165
若羌县
0996-7105096(人社局) 0996-7103193(公安局)
监督电话:0996-7105096
轮台县
0996-4682378(人社局) 0996-4692337(公安局)
监督电话:0996-4691129
焉耆县
0996-6022503(人社局) 0996-6010152(公安局)
监督电话:0996-6022102
博湖县
0996-6621863 (人社局) 0996-6627201(公安局)
监督电话:13779659707
和静县
0996-5010516(人社局) 0996-5035033(公安局)
监督电话:0996-5016496
和硕县
0996-5623692(人社局) 19999763729 (公安局)
监督电话:15699251314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巴州人事考试中心:0996- 2610256
附件:
3.《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
巴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