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相关规定,经陕西省公安厅同意,商洛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为洛南、丹凤两县公安局招聘一批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和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招录辅警共80名,具体为:
1.洛南县公安局30名,岗位为巡特警大队勤务辅警;
2.丹凤县公安局50名,岗位为一线勤务辅警。
三、招聘条件
(一)警务辅助人员应当具有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心理健康,纪律观念强,能保守工作秘密;
4.学历及其他要求:男性,年龄18—30周岁,商洛户籍,公安院校毕业生和退伍军人优先录取。洛南县公安局辅警岗位要求本科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到大专学历;丹凤县公安局辅警岗位要求大专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到高中学历;
5.具有良好品行,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乐于奉献、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聘用后,必须无条件服从对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工作地点的分配;
6.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能适应加班、夜班、出差和24小时轮班工作。身高170cm以上,五官端正,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染彩发、无色盲色弱等。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开除党籍或者因违纪违法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公安机关在职辅警;
11.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2年11月7日至11月11日,上午8:00至12:00时,下午14:00至18:00时。
(二)报名地点:
1.报考洛南县公安局辅警岗位的,在洛南县公安局713室报名(地址:洛南县四皓街道办柳林社区政法小区);
2.报考丹凤县公安局辅警岗位的,在丹凤县公安局二楼值班室报名。(地址:丹凤县龙驹寨街道办迎宾路1号)
(三)报名方式:实行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和网络等其他形式报名。
(四)政治审查:报名需提前进行政治审查,填写辅警招聘政治审查表(附后),由所在单位(村组、社区)及派出所包片民警、派出所负责人明确签注是否政审合格意见。
(五)报名资料: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辅警招聘政治审查表及相关技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报名时需提交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5张。
五、考试
(一)笔试。分别在洛南县、丹凤县设立考场,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法律知识等,满分100分。
(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的项目和标准》执行。测试项目:4×10米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测试时间及地点以实际通知为准。体能测试未通过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三)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划定本次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对通过体能测试且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线及以上的,按招聘岗位数的1:3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对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且通过体能测试的应聘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成绩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资格复审及体检调剂
(一)资格复审。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审查报名资格条件、思想品德、违法违纪情况等。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依据报考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体检。资格复审合格的,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费用标准按照体检医院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可申请复检一次,依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形成岗位空缺,依据报考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聘用及工资待遇
(一)拟聘用公示。体检合格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商洛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两县公安局在其微信公众号各自公示本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5天。经公示无异议者,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二)聘用合同签订。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由洛南、丹凤县公安局根据相关规定分别与聘用人员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聘用期为一年(含试用期),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可以续签合同,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三)工资待遇。聘用人员分别由洛南、丹凤县财政保障,执行公安机关辅警层级工资待遇,交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配发服装等相关装备。
八、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笔试、面试违纪违规行为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进行认定。
(二)报考者应严格遵守考试录用纪律和考场规则,诚信报考,不得弄虚作假和舞弊。凡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一经查实,根据情况依据相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资格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报考者应认真执行考试录用各环节相关规定。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本次招聘由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指导,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监督。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严格执行市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规定要求,应聘人员按照规定要求参加应聘事宜,不符合参加公共活动标准人员不得参加应聘各环节。请应聘人员提前注册“陕西一码通”,全程佩戴口罩,并及时关注商洛市及洛南、丹凤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规定要求。
(二)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应聘人员应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三)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有较强的纪律要求和较高职业风险,根据任务需要随时可能调整岗位、上班时间不规律、经常性值夜班、遇节假日可能不休息等,请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报考。
联系电话:0914-7383343(洛南县公安局政工室)
0914-3385039(丹凤县公安局政工室)
监督电话:0914-2386924(商洛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科)0914-2386147(商洛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商洛市公安局
202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