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依据《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使用管理办法》《安岳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规定,安岳县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下称辅警)。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拟招聘辅警49名。其中交通管理大队辅警25名,特(巡)警大队辅警24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
二、人员性质
本次招聘辅警是指依法履行辅助性警务职责、纳入辅警用人额度、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的工作人员。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交通管理大队辅警需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特(巡)警大队辅警需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为报名时间);
(四)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五)身心健康,体貌端正,身高1.68米以上,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六)双眼矫正视力均高于4.8;
(七)自愿从事公安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保守公安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分配;
(八)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九)符合以上条件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参加非法组织或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3.编造、散布反对中国共产党领导、损害国家声誉信息的;
4.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受过处罚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强制隔离戒毒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或者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7.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提供虚假个人证明材料或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属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的;
10.本人或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人因违法犯罪正在接受侦查、起诉、审判而未结案的,以及司法部门正在调查、控制的犯罪嫌疑人;
11.国家、省和市规定不适宜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进行,经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治考核、公示等程序,择优聘用签订合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3日至2023年3月13日工作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2.报名地点:安岳县开明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安岳县工业园渝资大楼7楼);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410办公室;县公安局特(巡)警大楼3楼(安岳县岳阳镇兴隆街120号)。
3.报名初审:报名者按照本公告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本人持户口薄、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退役士兵提供退伍证、个人征信报告。以上资料需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2寸彩色免冠证件照2张,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报名时要如实填写身份信息,报考职位只能填写一个。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招录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
1.笔试(占总成绩50%):笔试内容为文化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基本法律常识。笔试后根据考试成绩和招聘人数情况划定笔试合格线,笔试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占总成绩5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语言表达、分析判断和仪表举止等方面的表现。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共四项:俯卧撑、50米跑、立定跳远、1000米跑,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相关规定执行,四个项目须完整参与测试,体能测试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参与测试项目三个及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试结论为合格。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差额考察对象并告知本人(若考试总成绩相同,根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照聘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工作由安岳县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参加体检人员参照通知要求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费用自理。
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由安岳县公安局指定同级其它医院复检,最终结果以复检为准。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四)政治考核和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政审对象,政审由政审对象户籍所在派出所进行,政审不合格的依次等额递补。政审合格人员在安岳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经政审、公示后不宜聘用人员取消其资格,空缺名额依次递补。
(五)聘用、调剂和岗前培训
若招录岗位有空缺,且报考人同意调剂的,可择优调剂至空缺岗位。
考察合格人员予以试用,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参加岗前培训及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试用期满合格的,按相关规定与县保安公司签订劳务合同,以劳务用工形式派遣至用人单位具体使用,合同期满考核合格后可续聘。
五、工资福利待遇
(一)按国家规定统一购买社会保险(含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按国家规定从其工资中扣除;其工资福利按照现行有关政策执行。
(二)每年组织健康体检,勤务期间提供住宿、就餐条件。
六、纪律与监督
在招聘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督察部门全程监督,严肃考纪考风,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安岳县公安局对本公告有最终解释权。
咨询电话:028-24960400(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028- 24542288(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028—24530196(县开明保安服务公司)
安岳县公安局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