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忘记密码
还没有注册?立即注册
注册
获取验证码
已有账号,登录
2020四川泸州泸县人民法院招聘书记员等14人公告
2020年08月04日 16:27    来源:中国警察网    作者:辛闻

  为提高审判、执行工作效率,保障法院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职位数 

  书记员10名,驾驶员4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审判事业;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行为。

  (二)书记员资格条件

  1.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法学类专业、通过国家法律资格考试的优先,有法院实习或工作经历的优先;

  2.年龄30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经常居住地在泸州市区或泸县,能适应书记员岗位,服从单位工作安排;

  4.身体健康。

  (三)驾驶员资格条件

  1.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取得驾驶证C证及以上,能熟练驾驶小型汽车,实际驾驶汽车3年以上;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3.经常居住地在泸州市区或泸县,能适应驾驶员岗位,服从单位工作安排,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警察院校毕业生优先;

  4.身体健康。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以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的人员;

  2.曾被用人单位开除或被辞退的人员;

  3.涉嫌犯罪被调查或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及其他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需要提供材料。报名时递交纸质报名表(见附件)、本人身份证、户籍本、学历证明、驾驶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正面免冠一寸照片1张。如持有相关能力证明等证书、受过表彰奖励的应提供相应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8月5日止。

  3.报名地点:泸县人民法院政治部(机关四楼),咨询电话:0830-8193090。

  (二)考试

  1.书记员考试。考试由泸县人民法院组织,分为笔试、速录测试和面试。8月7日上午9:00进行笔试、速录测试,笔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30%,速录测试100分,占总成绩的30%。下午15:00进行面试,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主要了解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综合素质、业务能力等情况。

  2.驾驶员考试。考试由泸县人民法院组织,分为笔试、驾驶技能操作和面试。8月7日上午9:00进行笔试、驾驶技能操作,笔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30%,驾驶技术操作100分,占总成绩的30%。下午15:00进行面试,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主要了解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综合素质、业务能力等情况。

  (三)体检

  根据考试及其他相关情况,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如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院党组可根据情况确定是否递补。

  (四)考察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体检情况,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人选。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院党组可根据情况确定是否递补。

  (五)公示

  经过以上程序合格人员在泸县人民法院网站上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我院将根据情况决定聘用人选。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六)签订劳动合同

  新招聘的工作人员按照规定与我院签订《劳动合同》,最低服务期限2年。拟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期满合格的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告执行,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在任何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条件的,或者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其他事项 

  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处理不好的,取消聘用资格。

  点击下载>>> 

  泸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2020年7月30日

  原标题:泸县人民法院关于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

阅读全文


精品直播课
    热门录播课
      推荐图书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 10120170043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 京ICP证110452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广媒)字第190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总)网出证(京)字第122号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京网文[2017]2988-354号
      本网法律顾问:北京市凯亚律师事务所 董来超  备案序号:京ICP备0600545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60213001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3731505
      Copyright © 1998-2011 CPD.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人民公安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切换地区
      2020四川泸州泸县人民法院招聘书记员等14人公告
      2020年08月04日 16:27 来源:中国警察网 作者:辛闻

        为提高审判、执行工作效率,保障法院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职位数 

        书记员10名,驾驶员4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审判事业;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行为。

        (二)书记员资格条件

        1.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法学类专业、通过国家法律资格考试的优先,有法院实习或工作经历的优先;

        2.年龄30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经常居住地在泸州市区或泸县,能适应书记员岗位,服从单位工作安排;

        4.身体健康。

        (三)驾驶员资格条件

        1.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取得驾驶证C证及以上,能熟练驾驶小型汽车,实际驾驶汽车3年以上;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3.经常居住地在泸州市区或泸县,能适应驾驶员岗位,服从单位工作安排,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警察院校毕业生优先;

        4.身体健康。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以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的人员;

        2.曾被用人单位开除或被辞退的人员;

        3.涉嫌犯罪被调查或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及其他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需要提供材料。报名时递交纸质报名表(见附件)、本人身份证、户籍本、学历证明、驾驶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正面免冠一寸照片1张。如持有相关能力证明等证书、受过表彰奖励的应提供相应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8月5日止。

        3.报名地点:泸县人民法院政治部(机关四楼),咨询电话:0830-8193090。

        (二)考试

        1.书记员考试。考试由泸县人民法院组织,分为笔试、速录测试和面试。8月7日上午9:00进行笔试、速录测试,笔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30%,速录测试100分,占总成绩的30%。下午15:00进行面试,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主要了解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综合素质、业务能力等情况。

        2.驾驶员考试。考试由泸县人民法院组织,分为笔试、驾驶技能操作和面试。8月7日上午9:00进行笔试、驾驶技能操作,笔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30%,驾驶技术操作100分,占总成绩的30%。下午15:00进行面试,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主要了解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综合素质、业务能力等情况。

        (三)体检

        根据考试及其他相关情况,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如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院党组可根据情况确定是否递补。

        (四)考察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体检情况,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人选。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院党组可根据情况确定是否递补。

        (五)公示

        经过以上程序合格人员在泸县人民法院网站上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我院将根据情况决定聘用人选。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六)签订劳动合同

        新招聘的工作人员按照规定与我院签订《劳动合同》,最低服务期限2年。拟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期满合格的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告执行,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在任何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条件的,或者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其他事项 

        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处理不好的,取消聘用资格。

        点击下载>>> 

        泸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2020年7月30日

        原标题:泸县人民法院关于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

      查看全文 >
      HOT

      热门课程

      NEW

      精品图书

      请选择

      A
      C
      F
      L
      Q
      T
      Y
      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