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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四川巴州区人民检察院1人选调公告
2020年07月17日 16:01    来源:中国警察网    作者:辛闻

   根据《巴中市巴州区区级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办法(试行)》等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公开选调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名额

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1名(政法专项编制)。

二、报名条件

(一)报考范围

面向巴中市内符合资格条件的在编在岗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选调。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品行,业务素质好,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取得C类及以上《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7月20日及以后出生);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三年以上法律工作经历;

7.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纪(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试用期未满的;

4.按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机要涉密人员等其他不宜参加选调的。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20日至7月22日(工作日09:00-12:00,15:00-18:30)

2.报名地点:巴州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903办公室

3.报名方式:本次选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在报名时同步进行资格审查,对合格人员发放准考证。考生自行在中共巴中市巴州区委组织部(http://www.bzqwzzb.gov.cn/)、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检察院官方网(http://www.bzqjcy.gov.cn/)下载《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按填表说明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准备纸质文档一式三份供报名和资格审查时用。报考者应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4.资格审查。报考者带上填写完整的经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后的《报名表》,连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寸标准证件照3张和选调职位要求的证明或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等,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报名和资格复审。

四、考试

选调职位笔试的开考比例不得低于3:1,面试人数比例不低于3:1。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总分各为100分,分别占总成绩的50%。

(一)笔试

1.笔试。《综合知识测试》1科,分值100分。考试范围包括政治、经济、法律、文化、科技等,主要测试应试者法律知识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2.笔试时间及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考者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考试,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检察院网站公布。对笔试成绩有异议需申请查分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3日内书面向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检察院提交申请。

(二)面试

1.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选调名额与面试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及其它综合能力。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折合后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二)考察

1.确定考察对象。按照选调名额,综合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1:1确定考察对象。

2.考察组织及实施。体检合格后确定考察人选,主要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考察组将查阅考察人选干部人事档案,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工作经历、个人身份),考察工作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和人事档案、专项调查、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

3.递补。若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选调资格而出缺,可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一次递补。考察对象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向选调机关提出。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在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检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报区委组织部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七、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须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不如实填报、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并记入干部诚信档案。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及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本次考试均不指定本次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八、本公告由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拨打以下电话号码咨询。

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18382720710

点击下载>>>

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7月14日

原标题: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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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四川巴州区人民检察院1人选调公告
      2020年07月17日 16:01 来源:中国警察网 作者:辛闻
         根据《巴中市巴州区区级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办法(试行)》等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公开选调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名额

      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1名(政法专项编制)。

      二、报名条件

      (一)报考范围

      面向巴中市内符合资格条件的在编在岗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选调。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品行,业务素质好,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取得C类及以上《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7月20日及以后出生);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三年以上法律工作经历;

      7.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纪(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试用期未满的;

      4.按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机要涉密人员等其他不宜参加选调的。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20日至7月22日(工作日09:00-12:00,15:00-18:30)

      2.报名地点:巴州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903办公室

      3.报名方式:本次选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在报名时同步进行资格审查,对合格人员发放准考证。考生自行在中共巴中市巴州区委组织部(http://www.bzqwzzb.gov.cn/)、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检察院官方网(http://www.bzqjcy.gov.cn/)下载《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按填表说明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准备纸质文档一式三份供报名和资格审查时用。报考者应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4.资格审查。报考者带上填写完整的经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后的《报名表》,连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寸标准证件照3张和选调职位要求的证明或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等,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报名和资格复审。

      四、考试

      选调职位笔试的开考比例不得低于3:1,面试人数比例不低于3:1。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总分各为100分,分别占总成绩的50%。

      (一)笔试

      1.笔试。《综合知识测试》1科,分值100分。考试范围包括政治、经济、法律、文化、科技等,主要测试应试者法律知识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2.笔试时间及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考者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考试,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检察院网站公布。对笔试成绩有异议需申请查分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3日内书面向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检察院提交申请。

      (二)面试

      1.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选调名额与面试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及其它综合能力。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折合后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二)考察

      1.确定考察对象。按照选调名额,综合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1:1确定考察对象。

      2.考察组织及实施。体检合格后确定考察人选,主要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考察组将查阅考察人选干部人事档案,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工作经历、个人身份),考察工作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和人事档案、专项调查、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

      3.递补。若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选调资格而出缺,可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一次递补。考察对象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向选调机关提出。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在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检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报区委组织部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七、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须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不如实填报、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并记入干部诚信档案。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及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本次考试均不指定本次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八、本公告由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拨打以下电话号码咨询。

      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18382720710

      点击下载>>>

      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7月14日

      原标题: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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