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四川天府新区社会治安力量建设,全力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护航天府新区的经济建设发展,根据《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成都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委托成都天府新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0名,具体职位、名额、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具有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年龄、文化程度、身高等条件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4.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招聘资格条件中涉及时间期限的,一律计算至报名当日;
6.应聘人员必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其他相关证书,否则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后果及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考生在符合招聘相关条件的基础上,在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优先
1.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及子女;
2.地、市级及以上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3.退役士兵和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4.具有田径、射击、武术等专业特长的;
5.持有摩托车驾驶证D证(或E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它原因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工资待遇
(一)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按照四川天府新区编外聘用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二)其他待遇
1.统一配备警务辅助人员装备;
2.根据国家法律享受带薪休假;
3.每年组织健康体检;
4.免费提供工作餐;
5.统一纳入工会管理,并享受相关福利待遇;
6.单位负责开展岗前、在岗、专项教育培训;
7.单位统一购买“五险一金”。
四、招聘流程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及简历筛选、笔试、心理测评及体能测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在以下网站发布:天府菁英网官网(www.cdtfhr.com)。
(二)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报名前务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招聘要求等信息,根据本人学历、工作经验等实际情况,按照岗位招聘要求与自我条件一致的原则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7日10︰00至2023年12月11日17︰00。
2.报名方式
仅接受通过招聘门户网站(http://cdtfhr.zhiye.com)电脑端进行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选择公招考试2-选择报考单位-选择报考岗位-申请职位-填报信息-提交)。
报名链接:
https://cdtfhr.zhiye.com/intern?p=3^82#jlt
填报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填写个人信息,报名截止后信息不可修改,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造成的错误,或不完整填写报名表的,后果及责任由本人自负。对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采用简历导入方式申请岗位的,提交前务必仔细检查各项信息是否完整、准确,导入过程中出现信息缺失、错误的后果自负。
(三)资格初审及简历筛选
根据应聘人员基本情况进行资格初审及简历筛选,按照同一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笔试人数1︰10的比例择优筛选进入笔试,如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岗位,以实际符合招聘资格条件人数为准(考生可在报名结束5个工作日内通过查看报名网址http://cdtfhr.zhiye.com的个人中心,查看是否通过岗位筛选进入笔试环节)。
(四)笔试
1.笔试准考证打印:通过资格初审及简历筛选的应聘人员登录天府菁英网官网(www.cdtfhr.com),凭报名时身份证号按照网络提示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若不能打印准考证,则表示未进入笔试,是否进入笔试不再另行通知);
2.笔试形式:纸笔考试,采用闭卷方式;
3.笔试内容:《综合能力素质测试》,内容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综合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等;
4.笔试时间:暂定于2023年12月17日(星期日),以届时笔试准考证信息为准,因考生未能及时了解相关公告等个人原因导致缺席的,后果及责任由本人自负;
5.开考比例: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相应调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确属急需紧缺岗位,可降低至1︰1开考;
6.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考生可通过天府菁英网官网(www.cdtfhr.com),凭报考时身份证号进行自主查询。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五)心理测评及体能测试
1.进入笔试阶段人员同步进入心理测评及体能测试阶段。心理健康测评委托成都天府新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基于心理健康双因素模型,进行候选人心理健康状况的综合评估。心理测评不计算分值,测评结果供招聘单位参考。
2.体能测试时间:暂定于2023年12月17日(星期日)。
3.体能测试项目: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1000米(男)或800米(女)跑3个项目,测评要求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体能测试不计入考试分值,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体测结果当场宣布,按体测当日实际年龄划分年龄段测试标准。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六)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体能测试合格,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资格复审人数的比例为1︰3,根据笔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如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最终成绩出现并列,一并进入),应聘人员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本人主动放弃的,可根据笔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最终同一岗位资格复审符合条件人数少于1︰3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
2.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符合招聘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外,还需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3.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优先招聘材料等与招聘资格条件相关的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资格审查环节中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七)面试
1.面试准考证打印: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登录天府菁英网官网(www.cdtfhr.com),凭报名时身份证号按照网络提示自行打印面试准考证(若不能打印准考证,则表示未进入面试,是否进入面试不再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综合面试;
3.面试时间、地点:时间暂定2023年12月23日(星期六),地点以面试通知公告信息为准,面试时间、地点如有变化,相关事宜将于天府菁英网官网(www.cdtfhr.com)公告;
4.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5.因应聘人员未能及时了解相关公告或通讯不畅通等个人原因导致缺席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八)总成绩
1.本次公开招聘总成绩=笔试最终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面2位。
2.各岗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进入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符合优先条件者优先,若无符合优先条件者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各岗位符合条件人数低于计划招聘人数,则根据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3.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均未达到所应聘岗位职责胜任要求的(原则上面试成绩低于60分),取消该岗位此次招聘;
4.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考生可通过天府菁英网官网(www.cdtfhr.com),凭应聘时身份证号进行自主查询。
(九)体检
进入体检环节人员须根据通知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本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初次体检结果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及本人主动放弃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由此产生的缺额,经招聘单位同意,可根据同一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但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及以上),且递补最多只进行1次。
(十)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实施政治考察(包括个人征信等内容)。政治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经招聘单位同意,可根据同一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但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及以上),且递补最多只进行1次。
(十一)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由天府菁英网(www.cdtfhr.com)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招聘资格。取消招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经招聘单位同意,可根据同一岗位总成绩,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但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及以上),且递补最多只进行1次。
(十二)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委托成都天府新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三年,其中试用期为三个月(含培训时间),试用期间被发现有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等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对象应根据通知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岗前培训。逾期未报到或岗前培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应聘者被聘用后,由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负责统筹安排岗位,被聘用人员须遵守和执行聘用单位的纪律制度。
五、纪律与监督
在招考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中各环节公告公示等内容,请报考者自行及时关注天府菁英网官网(www.cdtfhr.com)信息,并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二)整个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者提交虚假信息或存在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面试成绩60分以上但未能进入体检的人员,考试成绩(或结果)自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之日起半年内有效,招聘单位相应岗位出现空缺时,如因工作需要,可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本次招聘由成都天府新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负责招聘中的各项事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招聘过程中如有通知、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在天府菁英网官网(www.cdtfhr.com)上公告,因考生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指定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心理测评、体能测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岗前培训等环节的,责任由考生自负,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本次应聘。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咨询电话:028-89767008(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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