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县公安局决定面向全县统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招聘原则及职位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面向全县公开招聘50名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均为男性。
报考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2. 具有高中(或同等学历)及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3.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1月1日至2005年10月30日期间出生);
4.身高不低于168cm;
5.双眼矫正视力不得低于4.8;
6.公安英烈配偶及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转业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形:
1.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3. 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4. 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的,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国家规定的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10.报考对象的家庭成员有因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社会影响恶劣的严重犯罪,或者贪污贿赂数额巨大、具有严重情节,受到刑事处罚的;有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行为的;组织、参加、支持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极端、邪教、黑社会性质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等以上情形之一的,其本人不符合报考条件。
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24日至10月30日,需要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到县公安局(三台县北坝镇龙潭路9号)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县公安局正大门东侧)设立的报名点报名,进行资格审查,初审合格后领取并填写《三台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如发现与招聘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或招聘资格。报名者提供的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若因本人填报电话有误或其它原因而无法联系到本人,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自负。
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50%,考试内容主要为公安业务基础知识。面试成绩占50%,主要测试报考者在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对招聘职位的适应程度)。
笔试和面试结束后,由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能测试参加人员。体能测试不计分,分合格与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招聘。对体能测试合格的,按程序进行体检、政审、岗前培训。
工资福利待遇
薪酬待遇按现行规定执行,按规定购买“五险一金”,提供免费午餐,辅警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带薪休假制度。
相关事宜
本次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不具备事业单位职工和公务员身份,只从事非执法类辅助、协助性工作,由县公安局按《劳动合同法》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县纪委监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负责对此次招聘工作的全程监督,接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本通告由三台县公安局政治处负责解释。
县公安局政治处联系电话:0816-5239029。
县纪委监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816-5239032。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