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层级化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薪酬管理的通知》(青财政法字〔2020〕1524号)及班政办(2022)221号文件批复等文件精神,现将班玛县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程序、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
班玛县公安局面向班玛县招聘辅警为20人(其中招聘特巡警大队辅警15名、基层派出所辅警5名),主要从事公安辅助勤务、治安巡逻等辅助性工作,根据实际需要,安排昼间或夜间路面巡逻。工作期间统一着配发的制式服装和警用装备。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评、体检、政审、递补、公示、办理入职手续的程序依次进行。
(三)招聘范围
此次公开招聘辅警面向班玛县户籍,范围包含应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安置生、村警、就业见习生,实际按照招聘职位表资格条件对应设置;
(四)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具有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勇敢精神,品行端正,热爱公安事业,无违法犯罪行为,无不良嗜好,具有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
3.报考班玛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职位的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职位;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具备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的基本条件和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专业及资格条件;
5.报考年龄、学历等各类事项的时间截止日期为本次报名工作第一日。报考者达不到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不予报名。资格审查将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者,取消本次聘用资格;
6.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7.录用后服从分配。
8.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聘为辅警:
(1)受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隔离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5)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如纹身……等。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实行现场报名。
(一)网上或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0月6日至10月12日(9:00-18:00)
2.现场报名地点:班玛县华西路6号,班玛县公安局四楼教育整顿办公室。
相关要求:报考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每人仅限报考1个职位。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近期电子版蓝底二寸免冠照片。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有效内的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本、毕业证、学信息网打印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考职位资格条件所需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必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
4.报名费用:50元/人。
三、笔试科目、面试形式、体能测试、开考比例、权重、时间和地点
(一)权重
1.报考特巡警大队勤务岗位笔试科目和权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安基础知识,各占笔试总成绩50%。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
2.报考派出所勤务辅警岗位笔试科目和权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安基础知识,各占笔试总成绩50%。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3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
(二)笔试科目、时间和地点
科目一: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9:00—11:00;
科目二:公安基础知识 14:00—16:30
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待定,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答题要求。笔试时统一使用用国家通用文字答题。
(三)开考比例
班玛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职位开考比例为招录人数与报考人数之比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参照公务员、事业单位有关要求和工作方式进行。
(四)体能测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试人选,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凡招聘职位人数与资格复审人数比例为达不到1:3的职位,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进入下一体能测试环节,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根据所有考生笔试成绩总和结合实际划定。
体能测试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面试环节不设定合格分数线,面试缺考或面试成绩为零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公布总成绩,依据总成绩高低按照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
(六)体检
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由应聘人员个人自理。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政审
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政审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进行,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本人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历史及现实表现等情况。
(八)公示
体检和政审结束后,果洛州班玛县公安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相关媒介上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请以来电或书面形式反映。反映情况时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反映不予受理。
(九)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由各招聘单位统一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合同期限为1年)。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待遇
1、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薪酬管理的通知》(青财政法字〔2020〕1524号)执行,经考核合格,根据相关年限晋升辅警级别一次,并落实相关工资待遇,缴纳五险一金。
四、加分事项
同等学历等条件下,复转军人优先聘用。班玛县籍复转军人、在班玛县内从事安置生、村警、就业见习生工作经历的考生笔试成绩加3分。符合加分政策考生在报名时携带原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进行现场加分。考生开具工作经历证明时需注明在原单位在职、不属于被原单位开除、不属于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人员。在职的安置生、村警、就业见习报名前需征得原单位同意,并开具相关证明。复转军人需携带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
五、注意事项
(一)递补
在体能测试、体检、考察环节出现空岗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替补。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该职位的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考察及以后的招聘环节不再递补。
(二)总成绩并列的处理
在笔试、面试结束后,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人选;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下一考录环节人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相同的,由招聘单位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选。
(三)学历
此次招聘的20名警务辅助人员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招聘岗位中的所需专业是指通过考试取得专业学籍,并完成学业毕业的岗位专业。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考生,应当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若学历在“学信网”无法验证的,考生在拟聘人员公示前到省人才交流中心办理完成网上学历认证,或联系毕业院校予以解决。结业生和肄业生不能视为合格学历。
(四)防疫要求
(一)参加考试人员出示“信用青海”公众号申领“我的健康码”,24小时以内的核算检测报告,有序进入考场,期间须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并增强增强疫情防控意识,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现场管理。
(二)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本次招聘工作所有公告以班玛公安微信公众号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招聘岗位发布为准,不再另行通知,请大家密切关注。
本次招录政策由班玛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班玛县公安局咨询电话:0975—7363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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