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辽宁辽阳市公安局补充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人公告
2021年11月24日 09:22    来源:中国警察网    作者:辛闻

 根据《中共辽阳市委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经市公安局申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面向社会为辽阳市公安局补充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54名(男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警务辅助人员的身份性质

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是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发展和公安工作实际需要,依法招聘并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的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不能直接参与公安执法工作,应当在公安民警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采取劳务派遣管理方式的派遣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辅警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为人民服务精神;

4.具有辽阳地区户籍。报考人员户籍应于2021年11月23日(不含)前迁入,且在报名开始时仍为辽阳户籍。

5.年龄要求在年满18周岁,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23日(不含)后至2003年11月23日(含)期间出生]。

6.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含党校学历和技工学校具有三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工班以上学历)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退役士兵岗位要求高中以上学历。

7.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男性身高170厘米(含)以上。

8.符合聘用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必须在2021年11月23日(不含)前取得。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为保障辽阳人民身体健康,严防外部疫情输入,本次辅警招聘工作报名采取网上邮箱报名审核和体能测试两个阶段。考生需在电子邮箱中上传报名相关材料,经审核合格的,进入报名体能测试阶段。两阶段均合格者,视为报名成功。

1.网上报名方式:以电子邮件方式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3日9:00至2021年11月25日16:30(含)止,逾期不予受理。网上资格审核时间为2021年11月23日9:00至11月29日下午16:30(含)止(周六周日休息)。

3.所需材料:

(1)考生自行下载《辽阳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按要求正确填写报名信息,内容准确、完整,并在报名表照片栏中插入近期1寸白底彩色免冠免镜考生本人证件照片;

(2)户口本首页及考生本人页照片;

(3)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身份证丢失者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照片;

(4)学历证书、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人事人才管理信息系统中全国技工院校毕业书查询照片。学历证书包括:高中毕业证(要求高中学历的岗位)、大专以上学历证书、党校学历证书、技工学校毕业证书(高级工班以上毕业生)。

(5)退役士兵岗位需上传退役士兵证照片;烈士家属和随军未就业家属需出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出据的烈属和随军未就业家属证明原件照片;技工学校毕业生需上传三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照片。

(6)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需上传相关证明原件照片;

(7)在职人员,需持本单位或用工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照片;

(8)应聘人员需自愿在报名时间内,将以“姓名+报考岗位名称”命名的压缩包上传至邮箱:lnlyksb01@126.com;lnlyksb02@126.com;lnlyksb03@126.com和lnlyksb04@126.com进行报名,其中:1.选择辅警(一)岗位的考生报名信息发送到lnlyksb01@126.com;2.选择辅警(二)岗位的考生报名信息发送到lnlyksb02@126.com;3.选择辅(三)岗位的考生报名信息发送到lnlyksb03@126.com。4.选择辅警(四)和(五)岗位的考生报名信息发送到lnlyksb04@126.com。压缩包包含以下内容:已填报的Word文件格式的报名表和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毕业证、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全国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查询证明、职业资格证书、退役士兵证、烈属和随军未就业家属证明、近期正面同版1寸白底彩色免冠免镜证件照等相关证件的电子版,要求照片清晰,禁止缩放。

注:①报名表必须是.doc或.docx文件格式,电子版照片不予受理;②1寸照片电子版证件照应以“姓名+岗位”命名,格式要求为JPG,大小为20KB,照片清晰,禁止缩放;其他材料照片要求准确、清晰、完整;③不以“姓名+报考岗位”命名的压缩包文件不予以审核,压缩包总容量不能超过5MB,请考生合理安排相关材料照片大小。④应聘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重复报名将取消全部报名资格;⑤本次报名实行承诺制报名,应聘者提供的各类证件及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无效证件或不如实填写有关信息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报名、考试、聘用资格;⑥请不要在邮箱里发咨询问题,咨询问题可以拨打电话0419-4225966(岗位一);0419-4136266(岗位二和三);0419-2990226(岗位四和五)。咨询时间:11月23日至25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

4.资格初审

网上资格审核时间截止到2021年11月29日下午16:30。应聘者上传资料符合报名岗位要求,初审合格的,将在邮箱内以电子邮件形式告知应聘者本人;上传资料缺少内容的,会以邮件形式反馈给应聘者本人,应聘者本人应在报名审核规定时间内将所缺资料补全,逾期视为不合格;上传资料不符合职位要求,考生不能参加应聘。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收到初审资格回复的请电话咨询。

5.体能测试

应聘人员需先通过网上资格初审后,才能进行检测身高和体能测试。因公安工作需要,所有应聘者身高做为报名条件之一,所有应聘者均需身高检测。检测身高合格后,才能参加体能测试,身高不合格者,不能参加体能测试,视为报名不合格。

体能测试分别为10米×4往返跑和纵向摸高两个项目。

(1)体能测试标准为:10米×4往返跑:30岁(含)以下≤13″1′;31岁(含)以上≤13″4′。纵向摸高≥265cm。

(2)注意事项:参加测试人员须穿着运动鞋;患有心脑血管、高血压疾病及其他不宜参加体能测试情况人员禁止参加测试。禁止参加测试的考生,不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善自参加体能测试,发生意外考生责任自负。温馨提示:建议体重过大的考生,审慎参加体测,以免发生意外给身体造成伤害,但考生执意参加体测,造成身体伤害,后果考生责任自负。

6.确认报名:网上资格初审和体能测试(含检测身高)两个项目均通过后,报名才视为合格。考生在资格初审和体能测试结束后,需与工作人员确认后,方可离场。若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试现场因有特殊情况或有争议的,现场不能立即认定的,工作人员将情况报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后,将审定意见反馈给考生,期间考生需保持通讯设备畅通,及时接听招聘单位通知。

7.岗位调整:为保证招聘职位应招尽招,确保用人单位需求,报名结束后,当招聘职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未达到开考比例1:1.5时,调整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需调整或取消的职位计划数调整到报名人数多的职位;报考取消职位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但未被取消的职位,招聘单位对改报职位的考生再重新进行资格审查。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调整后或取消的职位计划信息在“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布。

(二)笔试

1.考试科目。笔试采用《行政职业能力测验》题型。笔试全部为客观性试题,应聘者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

2.考试时间和地点。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黑色水性笔、2B铅笔和橡皮参加考试。笔试考试时间、地点和准考证的领取另行在网站上通知,请考生报名后,及时关注“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3.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查询。

(三)资格审核

笔试成绩公布后,将对进入面试人员(按照招聘计划1:1.5的比例)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及相关事宜将在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按照招聘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据招聘公告、职位资格条件等,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考生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招聘职位条件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以及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提供证件、信息等与招聘职位要求条件不符而取消面试资格的,考生自负后果,由此产生的职位空缺由报考该职位人员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人员考试和应聘资格。

(四)面试

1.入围人选。面试公告及面试人选名单通过“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

考生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后,按照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前,因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职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审查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若面试人员名单已发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发布的,可不再发布。递补后仍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面试当天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取消的职位空缺计划数调整到面试人数最多的职位。调整后的职位,将与入围考生总成绩一同公布。

3.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的面试公告。

4.成绩公布。所有入围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调整后的职位计划,将通过“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统一组织。

(1)入围人选。依据考生笔试和面试的权重成绩(权重成绩计算公式:权重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由高分至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①烈属和因公牺牲的公安民警的配偶及子女;②随军未就业家属;③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④党员;⑤退役士兵;⑥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无优先招聘并列的岗位,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通知及体检人员名单通过“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

(2)体检标准。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人民警察职位标准执行。

(3)体检时间及地点。详见“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的体检通知。

(4)相关要求。考生对身高、视力、血压等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体检现场要求对该项目进行复检2次,以复检结论最优一次为准;考生对其他非现场即出体检结论的体检项目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2日内提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5)因体检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职位空缺的将按职位排名依次进行递补。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体检的人员取消拟聘资格。

2.考察

考察工作由聘用单位辽阳市公安局组织。

聘用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考察通过后,对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有异议的人员,由聘用单位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聘用管理及工资待遇

公示期满后,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拟聘用名单公示结束后,如因取消资格、考生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1.聘用管理

对聘用人员,由辽阳市劳动保障代理有限公司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后派遣上岗,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2个月(含聘用期内)。市公安局负责对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根据警务辅助人员的日常表现及工作完成情况,撰写考核评语,结合聘期,提出续聘或解聘的意见,解聘人员进入市人力资源市场自主择业。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签约、上岗相关手续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聘用,取消录用资格。

2.待遇

工资待遇(见附表明细)

本次考试全程通知通告不另行通知考生本人,请考生时刻关注“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此次考试招聘通知。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考试实行承诺制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本次应聘始终。

(二)应聘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如发现虚假信息的,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相关单位和人员要严肃招聘工作纪律,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体检医生等凡与考生构成回避关系的,按有关规定实行回避。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名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违法违纪行为,都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防疫要求

(一)进入考场时,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现场出示“辽事通”健康通行绿码,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经体温检测确认结果正常(体温不高于37.3℃),考试日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进入考场。如发现体温超过37.3℃,需现场进行1次体温复测。

(二)入场时体温复测仍超过37.3℃的考生、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辽事通”健康通行码非绿码考生应提供考试日前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辽宁省内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排除新冠肺炎的诊断意见,否则不得参加体能测试、笔试、面试。

(三)考生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蓝色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四)如有疫情变化,以省市最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准,具体考试防疫要求请考生关注每个环节考前公告,招聘单位将在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

六、其他

(一)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密切关注“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上发布的各类通知,自发布报名公告至拟聘用人员公示(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和用人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的后果考生自负。

(二)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三)所有拟聘用人员需服从职位分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生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要按照辽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规定执行。

七、联系方式

(一)报名咨询电话

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0419-4225966、4136266、2990226。

(二)电话咨询时段

11月23日至11月25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

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2021年11月19日

文章来源:http://rsj.liaoyang.gov.cn/html/LYRSJ/202111/163731251335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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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辽宁辽阳市公安局补充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人公告
2021年11月24日 09:22 来源:中国警察网 作者:辛闻
 根据《中共辽阳市委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经市公安局申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面向社会为辽阳市公安局补充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54名(男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警务辅助人员的身份性质

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是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发展和公安工作实际需要,依法招聘并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的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不能直接参与公安执法工作,应当在公安民警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采取劳务派遣管理方式的派遣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辅警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为人民服务精神;

4.具有辽阳地区户籍。报考人员户籍应于2021年11月23日(不含)前迁入,且在报名开始时仍为辽阳户籍。

5.年龄要求在年满18周岁,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23日(不含)后至2003年11月23日(含)期间出生]。

6.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含党校学历和技工学校具有三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工班以上学历)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退役士兵岗位要求高中以上学历。

7.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男性身高170厘米(含)以上。

8.符合聘用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必须在2021年11月23日(不含)前取得。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为保障辽阳人民身体健康,严防外部疫情输入,本次辅警招聘工作报名采取网上邮箱报名审核和体能测试两个阶段。考生需在电子邮箱中上传报名相关材料,经审核合格的,进入报名体能测试阶段。两阶段均合格者,视为报名成功。

1.网上报名方式:以电子邮件方式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3日9:00至2021年11月25日16:30(含)止,逾期不予受理。网上资格审核时间为2021年11月23日9:00至11月29日下午16:30(含)止(周六周日休息)。

3.所需材料:

(1)考生自行下载《辽阳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按要求正确填写报名信息,内容准确、完整,并在报名表照片栏中插入近期1寸白底彩色免冠免镜考生本人证件照片;

(2)户口本首页及考生本人页照片;

(3)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身份证丢失者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照片;

(4)学历证书、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人事人才管理信息系统中全国技工院校毕业书查询照片。学历证书包括:高中毕业证(要求高中学历的岗位)、大专以上学历证书、党校学历证书、技工学校毕业证书(高级工班以上毕业生)。

(5)退役士兵岗位需上传退役士兵证照片;烈士家属和随军未就业家属需出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出据的烈属和随军未就业家属证明原件照片;技工学校毕业生需上传三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照片。

(6)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需上传相关证明原件照片;

(7)在职人员,需持本单位或用工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照片;

(8)应聘人员需自愿在报名时间内,将以“姓名+报考岗位名称”命名的压缩包上传至邮箱:lnlyksb01@126.com;lnlyksb02@126.com;lnlyksb03@126.com和lnlyksb04@126.com进行报名,其中:1.选择辅警(一)岗位的考生报名信息发送到lnlyksb01@126.com;2.选择辅警(二)岗位的考生报名信息发送到lnlyksb02@126.com;3.选择辅(三)岗位的考生报名信息发送到lnlyksb03@126.com。4.选择辅警(四)和(五)岗位的考生报名信息发送到lnlyksb04@126.com。压缩包包含以下内容:已填报的Word文件格式的报名表和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毕业证、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全国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查询证明、职业资格证书、退役士兵证、烈属和随军未就业家属证明、近期正面同版1寸白底彩色免冠免镜证件照等相关证件的电子版,要求照片清晰,禁止缩放。

注:①报名表必须是.doc或.docx文件格式,电子版照片不予受理;②1寸照片电子版证件照应以“姓名+岗位”命名,格式要求为JPG,大小为20KB,照片清晰,禁止缩放;其他材料照片要求准确、清晰、完整;③不以“姓名+报考岗位”命名的压缩包文件不予以审核,压缩包总容量不能超过5MB,请考生合理安排相关材料照片大小。④应聘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重复报名将取消全部报名资格;⑤本次报名实行承诺制报名,应聘者提供的各类证件及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无效证件或不如实填写有关信息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报名、考试、聘用资格;⑥请不要在邮箱里发咨询问题,咨询问题可以拨打电话0419-4225966(岗位一);0419-4136266(岗位二和三);0419-2990226(岗位四和五)。咨询时间:11月23日至25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

4.资格初审

网上资格审核时间截止到2021年11月29日下午16:30。应聘者上传资料符合报名岗位要求,初审合格的,将在邮箱内以电子邮件形式告知应聘者本人;上传资料缺少内容的,会以邮件形式反馈给应聘者本人,应聘者本人应在报名审核规定时间内将所缺资料补全,逾期视为不合格;上传资料不符合职位要求,考生不能参加应聘。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收到初审资格回复的请电话咨询。

5.体能测试

应聘人员需先通过网上资格初审后,才能进行检测身高和体能测试。因公安工作需要,所有应聘者身高做为报名条件之一,所有应聘者均需身高检测。检测身高合格后,才能参加体能测试,身高不合格者,不能参加体能测试,视为报名不合格。

体能测试分别为10米×4往返跑和纵向摸高两个项目。

(1)体能测试标准为:10米×4往返跑:30岁(含)以下≤13″1′;31岁(含)以上≤13″4′。纵向摸高≥265cm。

(2)注意事项:参加测试人员须穿着运动鞋;患有心脑血管、高血压疾病及其他不宜参加体能测试情况人员禁止参加测试。禁止参加测试的考生,不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善自参加体能测试,发生意外考生责任自负。温馨提示:建议体重过大的考生,审慎参加体测,以免发生意外给身体造成伤害,但考生执意参加体测,造成身体伤害,后果考生责任自负。

6.确认报名:网上资格初审和体能测试(含检测身高)两个项目均通过后,报名才视为合格。考生在资格初审和体能测试结束后,需与工作人员确认后,方可离场。若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试现场因有特殊情况或有争议的,现场不能立即认定的,工作人员将情况报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后,将审定意见反馈给考生,期间考生需保持通讯设备畅通,及时接听招聘单位通知。

7.岗位调整:为保证招聘职位应招尽招,确保用人单位需求,报名结束后,当招聘职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未达到开考比例1:1.5时,调整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需调整或取消的职位计划数调整到报名人数多的职位;报考取消职位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但未被取消的职位,招聘单位对改报职位的考生再重新进行资格审查。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调整后或取消的职位计划信息在“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布。

(二)笔试

1.考试科目。笔试采用《行政职业能力测验》题型。笔试全部为客观性试题,应聘者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

2.考试时间和地点。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黑色水性笔、2B铅笔和橡皮参加考试。笔试考试时间、地点和准考证的领取另行在网站上通知,请考生报名后,及时关注“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3.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查询。

(三)资格审核

笔试成绩公布后,将对进入面试人员(按照招聘计划1:1.5的比例)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及相关事宜将在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按照招聘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据招聘公告、职位资格条件等,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考生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招聘职位条件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以及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提供证件、信息等与招聘职位要求条件不符而取消面试资格的,考生自负后果,由此产生的职位空缺由报考该职位人员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人员考试和应聘资格。

(四)面试

1.入围人选。面试公告及面试人选名单通过“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

考生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后,按照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前,因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职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审查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若面试人员名单已发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发布的,可不再发布。递补后仍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面试当天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取消的职位空缺计划数调整到面试人数最多的职位。调整后的职位,将与入围考生总成绩一同公布。

3.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的面试公告。

4.成绩公布。所有入围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调整后的职位计划,将通过“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统一组织。

(1)入围人选。依据考生笔试和面试的权重成绩(权重成绩计算公式:权重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由高分至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①烈属和因公牺牲的公安民警的配偶及子女;②随军未就业家属;③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④党员;⑤退役士兵;⑥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无优先招聘并列的岗位,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通知及体检人员名单通过“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

(2)体检标准。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人民警察职位标准执行。

(3)体检时间及地点。详见“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的体检通知。

(4)相关要求。考生对身高、视力、血压等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体检现场要求对该项目进行复检2次,以复检结论最优一次为准;考生对其他非现场即出体检结论的体检项目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2日内提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5)因体检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职位空缺的将按职位排名依次进行递补。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体检的人员取消拟聘资格。

2.考察

考察工作由聘用单位辽阳市公安局组织。

聘用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考察通过后,对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有异议的人员,由聘用单位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聘用管理及工资待遇

公示期满后,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拟聘用名单公示结束后,如因取消资格、考生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1.聘用管理

对聘用人员,由辽阳市劳动保障代理有限公司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后派遣上岗,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2个月(含聘用期内)。市公安局负责对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根据警务辅助人员的日常表现及工作完成情况,撰写考核评语,结合聘期,提出续聘或解聘的意见,解聘人员进入市人力资源市场自主择业。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签约、上岗相关手续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聘用,取消录用资格。

2.待遇

工资待遇(见附表明细)

本次考试全程通知通告不另行通知考生本人,请考生时刻关注“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此次考试招聘通知。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考试实行承诺制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本次应聘始终。

(二)应聘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如发现虚假信息的,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相关单位和人员要严肃招聘工作纪律,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体检医生等凡与考生构成回避关系的,按有关规定实行回避。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名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违法违纪行为,都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防疫要求

(一)进入考场时,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现场出示“辽事通”健康通行绿码,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经体温检测确认结果正常(体温不高于37.3℃),考试日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进入考场。如发现体温超过37.3℃,需现场进行1次体温复测。

(二)入场时体温复测仍超过37.3℃的考生、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辽事通”健康通行码非绿码考生应提供考试日前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辽宁省内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排除新冠肺炎的诊断意见,否则不得参加体能测试、笔试、面试。

(三)考生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蓝色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四)如有疫情变化,以省市最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准,具体考试防疫要求请考生关注每个环节考前公告,招聘单位将在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

六、其他

(一)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密切关注“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上发布的各类通知,自发布报名公告至拟聘用人员公示(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和用人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的后果考生自负。

(二)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三)所有拟聘用人员需服从职位分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生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要按照辽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规定执行。

七、联系方式

(一)报名咨询电话

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0419-4225966、4136266、2990226。

(二)电话咨询时段

11月23日至11月25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

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2021年11月19日

文章来源:http://rsj.liaoyang.gov.cn/html/LYRSJ/202111/163731251335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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