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有关规定,结合当前公安工作需求,萍乡市公安局湘东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此次计划招聘辅警15名,具体招聘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23年萍乡市公安局湘东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4.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30日至2005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以本人身份证日期为准)。
5.勤务辅警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文职辅警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符合《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优先招聘条件的人员报考勤务辅警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报考人员应在2023年10月30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
6.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体能素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优先招聘条件的人员包括: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
4.人民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上述人员报考时学历为高中(中专)的,应当在首个劳动合同聘用期限内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以后不再续聘。
(三) 下列人员不得招聘为辅警: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
4.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5.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其他按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现场报名、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岗前培训及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6日至11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址:萍乡市杰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建设中路2号萍乡市人力资源产业园一楼大厅),咨询电话:0799-2185077。
3.报名和资格审查方法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现场报名时需资料如下:
(1)报名表(报名系统内下载打印);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信网下载打印本人《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5)本人近期(6个月内)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1张;
(6)符合优先条件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费: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7〕340号文件规定为每科50元。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学历、专业、年龄等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经审查,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或无法完成资格审查的,取消报名人员应聘资格,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二)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分值100分,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内容:《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公安基础知识》等文件精神和省情、市情有关常识内容。本次考试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具体地点及要求详见待通知。
3.报考人员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4.公布笔试成绩: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拟入闱体能测试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如未达到规定比例,将相应核减岗位招录人数,以上岗位如报考人数不足,视情相应核减。
(三)体能测试
1.笔试入闱的考生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开展,项目包括纵跳摸高、4×10米往返跑、1000米(男)或800米(女)长跑三项。文职辅警采取“三选二”的模式自主选择,两项合格的视为通过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合格标准如下:
备注: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跑步项目的测评次数为1次,10米×4往返跑项目测评次数为不超过2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为不超过3次。体能测试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考生应当根据个人身体状况、自愿参加体能测试,如本人身体状况欠佳、不能参加的,应主动放弃测试。
3.入闱体能测试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评,未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
4.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后续面试环节,因体能测试不合格及应聘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从达到笔试合格线的人员中递补1次。
(四)面试
1.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内容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报考人员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3.考生综合总成绩计算方式: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50%+最终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如遇末位同分情况,原则上先按《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规定的优先招聘条件,再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闱体检名单。报考文职辅警的,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勤务辅警的,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环节安排涉毒检测。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无特殊原因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严格按照《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的规定,参照人民警察招录要求,突出政治标准,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
(七)公示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薪酬待遇
新聘用辅警试用期三个月,发放试用期工资,统一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评定层级,从次月起享受对应层级工资标准。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萍乡市公安局湘东分局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