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江苏无锡宜兴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2021年04月12日 15:02    来源:中国警察网    作者:辛闻

 因公安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等情况


二、报名条件及要求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遵守各项辅警队伍纪律;

3、18周岁以上,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及要求(见上表);

5、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的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因违法违纪受过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受警告以上治安行政处罚的;

3、有赌博、吸食毒品、参加邪教组织等不良行为被查实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或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处刑罚的;

5、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6、曾与公安机关非正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7、有较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与原用工单位无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或存在劳动纠纷的;

9、其他不宜报考情形的。

三、报名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1年4月12日至2021年4月16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2:00至4:30)。

(二)报名地点:见上表。

(三)报名材料:(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专业资格证书、驾驶证(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2)填写《宜兴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并交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四)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参加考试人员。

报名严格按上述要求进行,逾期不得补报。

四、录用程序

(一)根据岗位职责需组织开展笔试、面试、信息化技能测试及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全国公安民警综合体能练兵手册》等执行)等。

(二)体检、政审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考核、测试情况按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原则上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体检、政审。体检标准除符合本简章中报考条件的相关规定外,其他标准参照人社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进行。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缺额时,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录用

对于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录用人员,由招聘单位自行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管理办法

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的相关事宜,按照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薪酬待遇分别按录用单位部门所属市(区)、镇(街道)财政标准执行。

七、其他事项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其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责任;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测试、面试资格,已经被录用的予以解聘。

本公告由宜兴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tgw5-ljURkpxJ_tQSJsh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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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江苏无锡宜兴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2021年04月12日 15:02 来源:中国警察网 作者:辛闻
 因公安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等情况


二、报名条件及要求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遵守各项辅警队伍纪律;

3、18周岁以上,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及要求(见上表);

5、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的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因违法违纪受过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受警告以上治安行政处罚的;

3、有赌博、吸食毒品、参加邪教组织等不良行为被查实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或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处刑罚的;

5、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6、曾与公安机关非正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7、有较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与原用工单位无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或存在劳动纠纷的;

9、其他不宜报考情形的。

三、报名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1年4月12日至2021年4月16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2:00至4:30)。

(二)报名地点:见上表。

(三)报名材料:(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专业资格证书、驾驶证(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2)填写《宜兴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并交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四)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参加考试人员。

报名严格按上述要求进行,逾期不得补报。

四、录用程序

(一)根据岗位职责需组织开展笔试、面试、信息化技能测试及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全国公安民警综合体能练兵手册》等执行)等。

(二)体检、政审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考核、测试情况按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原则上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体检、政审。体检标准除符合本简章中报考条件的相关规定外,其他标准参照人社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进行。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缺额时,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录用

对于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录用人员,由招聘单位自行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管理办法

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的相关事宜,按照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薪酬待遇分别按录用单位部门所属市(区)、镇(街道)财政标准执行。

七、其他事项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其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责任;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测试、面试资格,已经被录用的予以解聘。

本公告由宜兴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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