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和《湖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湘公发[2021]15号)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需要,鼎城区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23名。现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依法依规、程序到位。
二、招聘计划和职位信息
辅警是指为公安机关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此次招聘辅警计划数23名。有特殊条件要求的职位若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核减计划数直接调剂至同岗位招聘计划。具体招聘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23年鼎城区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备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重听、无色盲、无残疾,身体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等特殊标志;
3.具有良好的纪律作风和较强的遵规守纪观念,能够保守警务工作秘密,具有忠诚、奉献、敬业的职业操守,服从指挥、听从安排,自愿从事辅警工作;
4.年龄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11日以后至2005年5月11日以前出生),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5月11日以后至2005年5月11日以前出生);
5.文职辅警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要求文字宣传相关专业,文字功底扎实,具有较强的新闻写作和新媒体应用能力,有新闻宣传工作经历的优先。
6.勤务辅警要求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根据《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及子女、退役军人、曾获得见义勇为表彰人员等,以上人员报名时一并上交相关证件或证明文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3.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依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12日上午09:00至2023年5月18 日下午17:00止(工作日工作时间)。
2.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需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到鼎城区公安局大门左侧辅警报名处报名,联系电话:0736-7373916。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照3张及报名表,个人征信报告,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资格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汽车驾驶证的也需带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者,一经发现,随时取消资格。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该职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未达到该比例时,对应核减该职位招聘人数。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将由鼎城区公安局通知到个人。
(二)考试
1.笔试。笔试时间:2023年5月21日上午9:00—10:30,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法律法规及公文写作。
2.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参考人员均可参加面试。面试采取面谈的方式,侧重测试报考人员能力素质、工作意向和所报职位匹配度等,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招聘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招聘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同场次形成有效竞争职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50%+面试×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数字,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
4.体能测评。经面试合格人员均可参加体能测评。测试内容为跑步(男性1000米、女性800米),纵跳摸高,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能测试合格的,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高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能测试合格但未进入体检程序的报考人员,经本人申请、鼎城区公安局审批同意后,可以纳入辅警后备人才库,在所报考的职位出现空缺时按综合成绩顺位递补,纳入后备人才库的期限不超过一年,起始时间从通过体能测试之日起计算。
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承担。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参照《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及相关政策和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全面考察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生资格、遵纪守法、资料真实性再次考察核实。
(五)递补
因体检、考察政审等环节不合格或放弃出现空缺的岗位时,按照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至满额。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鼎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鼎城公安”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管理使用及工资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依法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关系首次签订期限一般为2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按国家规定购买“五险一金”。辅警工时制按劳动法有关规定执行。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违约责任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一经聘用,辅警必须服从鼎城区公安局确定的岗位和职责安排,服从管理,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和纪律。
六、其他事项
(一)纪律要求
1.严肃考风考纪。此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湖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进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的,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2.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公安民警和职工的配偶、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不得报考该民警、职工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内容,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进行辅导培训。
(二)疫情防控要求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736-7373916、0736-7373903
监督举报电话:0736-7373982
常德市鼎城区公安局
2023年5月9日
附件1:
附件2:鼎城区公安局公开招录辅警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