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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湖南津市市公安局招聘辅警人员公告
2020年06月30日 17:37    来源:中国警察网    作者:辛闻

  为全面强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职位信息

  此次共计划招录警务辅助人员10名,均为勤务辅警,限男性。

  二、招聘原则

  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良好,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

  2、能吃苦耐劳,有较强的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自愿接受管理,服从用工单位安排,遵守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残疾,身体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等特殊标志。

  4、男性,身高170cm以上,有津市、澧县户籍或者在津市、澧县有固定住所,年龄18周岁以上(2002年6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大专(含)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工作能力、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退伍军人年龄可放宽至40岁,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5、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的人才。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的人员,以及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它危害国家政治安全活动的;

  5、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6、其他不适于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及要求

  1、发布信息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招聘,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2。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招录计划。核减后仍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予以取消,该职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招聘信息通过津市公安“双微平台”向社会公布。

  3、公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设在津市市公安局政工室,报名时间为:2020年6月24日— 7月1日,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照3张及报名表,个人征信报告,户口薄、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有退伍证、汽车驾驶证的也需带原件及复印件。所有证件需提供的复印件不予退回。应聘人员经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后,择优录取。

  4、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与参考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一经发现,随时取消资格。

  5、确定参考人数

  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可参加考试,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将由政工室通知到个人。

  6、考试

  ①考试分为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三部分。

  笔试: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法律法规及公文写作,总分为100分;

  体能测试: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岗位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试对象,测试内容为男子1000米跑,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规定执行。

  面试: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面试。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综合成绩=笔试*50%+面试50%。

  ②考试时间和地点安排:

  笔试时间:7月2日上午9:00——11:00,地点:津市市公安局五楼会议室;

  体能测试时间:7月2日下午16:00,地点:德雅中学操场;

  面试时间:7月3日上午9:00开始,地点:津市市公安局五楼会议室。

  ③考试纪律: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如有抄袭、协助抄袭、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如有串通作弊或参与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对被抄袭而导致雷同的,均按成绩无效处理。如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7、体检

  按综合成绩排名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承担。

  8、政审

  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9、递补

  如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岗位,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至满额。

  10、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津市市公安局网站进行公示。

  六、管理使用及工资待遇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与指定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

  2、工资标准按津市市公安局现有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及待遇标准执行,缴纳五险,并根据辅警待遇政策及时予以调整。

  3、一经录用,必须服从津市市公安局确定的岗位和职责安排,严格遵守本局有关警务辅助人员的相关规章制度和纪律;

  4、本解释权属津市市公安局。

  七、咨询方式

  1、电话咨询:0736-4240319。

  2、微信、微博咨询:添加“津市公安”微信、微博公众号进行咨询。

  附件:

  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津市市公安局

  202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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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湖南津市市公安局招聘辅警人员公告
      2020年06月30日 17:37 来源:中国警察网 作者:辛闻

        为全面强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职位信息

        此次共计划招录警务辅助人员10名,均为勤务辅警,限男性。

        二、招聘原则

        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良好,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

        2、能吃苦耐劳,有较强的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自愿接受管理,服从用工单位安排,遵守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残疾,身体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等特殊标志。

        4、男性,身高170cm以上,有津市、澧县户籍或者在津市、澧县有固定住所,年龄18周岁以上(2002年6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大专(含)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工作能力、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退伍军人年龄可放宽至40岁,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5、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的人才。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的人员,以及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它危害国家政治安全活动的;

        5、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6、其他不适于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及要求

        1、发布信息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招聘,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2。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招录计划。核减后仍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予以取消,该职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招聘信息通过津市公安“双微平台”向社会公布。

        3、公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设在津市市公安局政工室,报名时间为:2020年6月24日— 7月1日,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照3张及报名表,个人征信报告,户口薄、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有退伍证、汽车驾驶证的也需带原件及复印件。所有证件需提供的复印件不予退回。应聘人员经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后,择优录取。

        4、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与参考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一经发现,随时取消资格。

        5、确定参考人数

        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可参加考试,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将由政工室通知到个人。

        6、考试

        ①考试分为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三部分。

        笔试: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法律法规及公文写作,总分为100分;

        体能测试: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岗位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试对象,测试内容为男子1000米跑,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规定执行。

        面试: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面试。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综合成绩=笔试*50%+面试50%。

        ②考试时间和地点安排:

        笔试时间:7月2日上午9:00——11:00,地点:津市市公安局五楼会议室;

        体能测试时间:7月2日下午16:00,地点:德雅中学操场;

        面试时间:7月3日上午9:00开始,地点:津市市公安局五楼会议室。

        ③考试纪律: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如有抄袭、协助抄袭、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如有串通作弊或参与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对被抄袭而导致雷同的,均按成绩无效处理。如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7、体检

        按综合成绩排名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承担。

        8、政审

        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9、递补

        如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岗位,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至满额。

        10、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津市市公安局网站进行公示。

        六、管理使用及工资待遇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与指定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

        2、工资标准按津市市公安局现有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及待遇标准执行,缴纳五险,并根据辅警待遇政策及时予以调整。

        3、一经录用,必须服从津市市公安局确定的岗位和职责安排,严格遵守本局有关警务辅助人员的相关规章制度和纪律;

        4、本解释权属津市市公安局。

        七、咨询方式

        1、电话咨询:0736-4240319。

        2、微信、微博咨询:添加“津市公安”微信、微博公众号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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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津市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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