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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湖南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检察院选调检察官助理1人公告
2020年06月09日 15:25    来源:中国警察网    作者:辛闻

为进一步促进队伍建设,完善队伍结构,有效促进检察工作发展,根据工作需要,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全省公开择优选调检察官助理1名,为确保选调工作的有效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检察官助理1名

二、选调范围

湖南省检察院系统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坚定的政治理念,坚持“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遵守宪法和法律,大局意识强,恪守职业道德,严守工作纪律。

2.具有良好业务素质,工作实绩突出,工作责任心强,工作成效得到领导和群众认可。

3.已经公务员登记,具备公务员身份,且具有5年以上(含5年)基层检察院工作经历。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

6.具有本科法学类专业以上学历。

7.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6 月9 日以后出生)。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9.出具所在单位或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名的意见。

(二)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苏仙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hnsx.gov.cn/)、苏仙区人民检察院网(http://www.chenzhousx.jcy.cn /)、苏仙检察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自行下载《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检察官助理报名登记表》。

(1)现场报名地址:考生带报名资料到郴州市郴县路175号苏仙区检察院办公楼三楼(312室)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需提供资料原件及相关证件复印件。

(2)网上报名地址:考生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76119449@qq.com ,邮件名称注明“公开选调+考生姓名”。

2.报名时间: 2020年 6 月 9日8:30至2020年6月24 日17:30。

3.报名所须资料:

(1)《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检察官助理报名登记表》。

(2)现工作单位或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名意见。

(3)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等扫描件或复印件。

(4)个人自荐材料(含本人基本情况、工作简历、重要工作成果、获奖情况等)及佐证材料。

(5)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

(6)近期正面一寸免冠彩照4张。

(7)本人工作以来所获得的主要荣誉及奖励证书。

5.咨询电话:0735-7602366

(三)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于三个工作日内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在接到通知后需本人到苏仙区检察院办公楼三楼(312室)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网上报名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需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报名人员须保证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凡不按要求完整填报信息的,不予审核通过。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考生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集中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面试人员与选调人数比例不得低于2:1。面试主要考察考生仪容仪表、专业素养、分析判断、计划决策、逻辑思维、组织协调、学习创新、语言表达、应变控制等能力素质。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公开选调名额数与考察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五)体检

体检按照公务员招考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以两次为限。体检人员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选调资格。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六)考察

按公开选调职位的职责和要求,根据面试成绩、所获得的荣誉及奖励情况,确定1名考察对象,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根据情况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1名拟选调人选,并在苏仙区人民检察院网(http://www.chenzhousx.jcy.cn /)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经查实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其选调资格,依次递补1次。

(八)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入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选调手续。

五、纪律要求

公开选调工作全程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及时受理群众检举、申诉和控告,并严格按照管理权限和相关规定处理。对考生弄虚作假和面试舞弊的行为,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点击下载>>>

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检察院院公开选调检察官助理报名登记表.docx

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6月8日

原标题: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检察官助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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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湖南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检察院选调检察官助理1人公告
      2020年06月09日 15:25 来源:中国警察网 作者:辛闻

      为进一步促进队伍建设,完善队伍结构,有效促进检察工作发展,根据工作需要,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全省公开择优选调检察官助理1名,为确保选调工作的有效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检察官助理1名

      二、选调范围

      湖南省检察院系统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坚定的政治理念,坚持“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遵守宪法和法律,大局意识强,恪守职业道德,严守工作纪律。

      2.具有良好业务素质,工作实绩突出,工作责任心强,工作成效得到领导和群众认可。

      3.已经公务员登记,具备公务员身份,且具有5年以上(含5年)基层检察院工作经历。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

      6.具有本科法学类专业以上学历。

      7.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6 月9 日以后出生)。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9.出具所在单位或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名的意见。

      (二)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苏仙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hnsx.gov.cn/)、苏仙区人民检察院网(http://www.chenzhousx.jcy.cn /)、苏仙检察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自行下载《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检察官助理报名登记表》。

      (1)现场报名地址:考生带报名资料到郴州市郴县路175号苏仙区检察院办公楼三楼(312室)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需提供资料原件及相关证件复印件。

      (2)网上报名地址:考生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76119449@qq.com ,邮件名称注明“公开选调+考生姓名”。

      2.报名时间: 2020年 6 月 9日8:30至2020年6月24 日17:30。

      3.报名所须资料:

      (1)《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检察官助理报名登记表》。

      (2)现工作单位或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名意见。

      (3)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等扫描件或复印件。

      (4)个人自荐材料(含本人基本情况、工作简历、重要工作成果、获奖情况等)及佐证材料。

      (5)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

      (6)近期正面一寸免冠彩照4张。

      (7)本人工作以来所获得的主要荣誉及奖励证书。

      5.咨询电话:0735-7602366

      (三)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于三个工作日内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在接到通知后需本人到苏仙区检察院办公楼三楼(312室)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网上报名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需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报名人员须保证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凡不按要求完整填报信息的,不予审核通过。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考生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集中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面试人员与选调人数比例不得低于2:1。面试主要考察考生仪容仪表、专业素养、分析判断、计划决策、逻辑思维、组织协调、学习创新、语言表达、应变控制等能力素质。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公开选调名额数与考察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五)体检

      体检按照公务员招考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以两次为限。体检人员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选调资格。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六)考察

      按公开选调职位的职责和要求,根据面试成绩、所获得的荣誉及奖励情况,确定1名考察对象,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根据情况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1名拟选调人选,并在苏仙区人民检察院网(http://www.chenzhousx.jcy.cn /)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经查实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其选调资格,依次递补1次。

      (八)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入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选调手续。

      五、纪律要求

      公开选调工作全程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及时受理群众检举、申诉和控告,并严格按照管理权限和相关规定处理。对考生弄虚作假和面试舞弊的行为,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点击下载>>>

      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检察院院公开选调检察官助理报名登记表.docx

      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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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检察官助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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