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河南开封市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2021年02月20日 09:13    来源:中国警察网    作者:辛闻

 根据《河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相关规定,经开封市人民政府批准,河南省公安厅批复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警务辅助人员身份

警务辅助人员是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发展和公安工作实际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00名(男性470名,女性30名),招聘职位及相关要求详见《开封市2021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2月1日至2003年2月1日出生);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我省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大专、本科文化程度报考;退伍军人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开封户籍(含所辖县区);

5.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6.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热爱公安辅警工作,服从组织分配,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

7.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下列人员: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警察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英雄、模范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人员;

6.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在高等教育期间被开除学籍、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2.在军队服役期间受记大过以上处分或者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被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收容教育、收容教养或者具有吸毒史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等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原经开封市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目前在岗或已辞职的警务辅助人员;

8.家庭成员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9.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或从事其它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0.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原则和程序

本次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统一组织、公开招聘、自愿报名、考试选拔的方式进行,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具体按照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五、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程序包括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报名确认、打印准考证三个环节,具体要求为:

(一)提交报名信息及初审

1.报考者于2021年2月24日9:00至2月27日17:00前,登录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rsj.kaifeng.gov.cn/),在“快捷通道”栏目点击“人事考试”进入“开封市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网上报名”系统,按照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以身份证号命名,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130×160像素,30KB以下)。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2.报名信息保存后,报名系统会自动生成并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进行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

3.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由系统即时自动审核,主要审查报考者填报的信息是否齐全、格式是否正确,暂不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核查。报名申请一旦保存成功,即为报名资格初审通过。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

4.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全面、真实、准确、有效。面试前将对参加面试确认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报考者误报、错报或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5.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此次招聘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其违纪违规事实按规定予以处理。

(二)报名确认

报考者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时间为2021年2月24日9:00至2月28日17:00前。

(三)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于2021年3月11日9:00至3月14日9:00,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在本次招聘各个环节均需使用,请考生妥善保存。

六、笔试

(一)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含法律),满分为100分。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为准。

(三)参加笔试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开封市2021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附件2)参加考试,缺少证件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者,不得参加笔试。

(四)笔试成绩适时在报名网站公布。

七、体能测评

(一)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职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若未达到1:3比例,按照实际人数进入体能测评。

(二)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测评时间、地点及要求,通过报名网站公布。

(三)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应携带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和《开封市2021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承诺书》(附件3),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测评,缺少证件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者,不得参加体能测评。

(四)体能测评工作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等规定实施。

八、面试

(一)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职位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若未达到1:1.5比例,按照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二)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为主,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100分。进入面试的应试者须在面试前按照要求参加面试资格确认。

(三)面试资格确认时,所有应试者应提交本人户口簿、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退役士兵还须提交退伍证及复印件1份,大专及以上毕业生须提交纸质版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在职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

(四)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并发放《面试通知单》,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面试资格确认出现应试者空缺的,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照同一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参加面试的应试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经核验后方可参加面试。缺少证件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者,不得参加面试。

(六)考试总成绩

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通过报名网站公布。

九、体检

(一)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职位人数1: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发放《体检通知单》。

(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相关要求在公布考试总成绩时一并告知。参加体检人员应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体检通知单》参加。缺少证件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者,不得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体检结果通过报名网站公布。体检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考察人选。因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十、考察

(一)根据招聘职位人数,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人选。

(二)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同时进行资格复审,对达不到警务辅助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三)因考察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十一、公示和聘用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

(二)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三)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应接受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岗前培训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或解除劳动关系。

(四)一年内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相关规定程序依次进行递补。

十二、待遇保障

(一)此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开封市现有警务辅助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标准执行,依法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服装装备。

(三)聘用期间如遇上级有关政策调整,则按照政策规定执行。

十三、疫情防控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应试者应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在招聘各个环节应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为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的方可参加考试。应试者进入考点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对不服从管理的人员,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十四、纪律监督与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透明。开封市监察委员会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对此次招聘过程全程监督。

(二)本次招聘所有环节通知、公告、公示以及注意事项等信息,在报名网站公布,请及时关注,因不及时关注相关网站信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考生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须保持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均与本次招聘无关,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四)考生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时间内拨打政策咨询电话,在网上报名过程中,遇到报名系统操作问题可拨打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371-23857996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371-23857996

监督电话:0371-23666671

2021年2月9日

文章来源:http://www.kfrsks.com/article/1024.html

 

阅读全文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 10120170043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 京ICP证110452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广媒)字第190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总)网出证(京)字第122号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京网文[2017]2988-354号
本网法律顾问:北京市凯亚律师事务所 董来超  备案序号:京ICP备0600545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60213001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3731505
Copyright © 1998-2011 CPD.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人民公安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切换地区
2021河南开封市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2021年02月20日 09:13 来源:中国警察网 作者:辛闻
 根据《河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相关规定,经开封市人民政府批准,河南省公安厅批复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警务辅助人员身份

警务辅助人员是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发展和公安工作实际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00名(男性470名,女性30名),招聘职位及相关要求详见《开封市2021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2月1日至2003年2月1日出生);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我省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大专、本科文化程度报考;退伍军人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开封户籍(含所辖县区);

5.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6.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热爱公安辅警工作,服从组织分配,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

7.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下列人员: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警察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英雄、模范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人员;

6.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在高等教育期间被开除学籍、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2.在军队服役期间受记大过以上处分或者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被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收容教育、收容教养或者具有吸毒史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等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原经开封市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目前在岗或已辞职的警务辅助人员;

8.家庭成员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9.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或从事其它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0.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原则和程序

本次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统一组织、公开招聘、自愿报名、考试选拔的方式进行,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具体按照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五、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程序包括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报名确认、打印准考证三个环节,具体要求为:

(一)提交报名信息及初审

1.报考者于2021年2月24日9:00至2月27日17:00前,登录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rsj.kaifeng.gov.cn/),在“快捷通道”栏目点击“人事考试”进入“开封市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网上报名”系统,按照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以身份证号命名,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130×160像素,30KB以下)。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2.报名信息保存后,报名系统会自动生成并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进行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

3.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由系统即时自动审核,主要审查报考者填报的信息是否齐全、格式是否正确,暂不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核查。报名申请一旦保存成功,即为报名资格初审通过。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

4.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全面、真实、准确、有效。面试前将对参加面试确认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报考者误报、错报或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5.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此次招聘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其违纪违规事实按规定予以处理。

(二)报名确认

报考者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时间为2021年2月24日9:00至2月28日17:00前。

(三)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于2021年3月11日9:00至3月14日9:00,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在本次招聘各个环节均需使用,请考生妥善保存。

六、笔试

(一)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含法律),满分为100分。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为准。

(三)参加笔试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开封市2021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附件2)参加考试,缺少证件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者,不得参加笔试。

(四)笔试成绩适时在报名网站公布。

七、体能测评

(一)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职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若未达到1:3比例,按照实际人数进入体能测评。

(二)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测评时间、地点及要求,通过报名网站公布。

(三)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应携带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和《开封市2021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承诺书》(附件3),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测评,缺少证件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者,不得参加体能测评。

(四)体能测评工作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等规定实施。

八、面试

(一)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职位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若未达到1:1.5比例,按照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二)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为主,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100分。进入面试的应试者须在面试前按照要求参加面试资格确认。

(三)面试资格确认时,所有应试者应提交本人户口簿、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退役士兵还须提交退伍证及复印件1份,大专及以上毕业生须提交纸质版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在职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

(四)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并发放《面试通知单》,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面试资格确认出现应试者空缺的,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照同一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参加面试的应试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经核验后方可参加面试。缺少证件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者,不得参加面试。

(六)考试总成绩

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通过报名网站公布。

九、体检

(一)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职位人数1: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发放《体检通知单》。

(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相关要求在公布考试总成绩时一并告知。参加体检人员应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体检通知单》参加。缺少证件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者,不得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体检结果通过报名网站公布。体检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考察人选。因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十、考察

(一)根据招聘职位人数,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人选。

(二)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同时进行资格复审,对达不到警务辅助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三)因考察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十一、公示和聘用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

(二)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三)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应接受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岗前培训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或解除劳动关系。

(四)一年内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相关规定程序依次进行递补。

十二、待遇保障

(一)此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开封市现有警务辅助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标准执行,依法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服装装备。

(三)聘用期间如遇上级有关政策调整,则按照政策规定执行。

十三、疫情防控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应试者应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在招聘各个环节应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为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的方可参加考试。应试者进入考点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对不服从管理的人员,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十四、纪律监督与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透明。开封市监察委员会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对此次招聘过程全程监督。

(二)本次招聘所有环节通知、公告、公示以及注意事项等信息,在报名网站公布,请及时关注,因不及时关注相关网站信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考生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须保持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均与本次招聘无关,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四)考生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时间内拨打政策咨询电话,在网上报名过程中,遇到报名系统操作问题可拨打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371-23857996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371-23857996

监督电话:0371-23666671

2021年2月9日

文章来源:http://www.kfrsks.com/article/1024.html

 

查看全文 >
HOT

热门课程

NEW

精品图书

请选择

A
C
F
L
Q
T
Y
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