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绥化市明水县2022年公开招聘辅警公告
2022年04月12日 16:51    来源:明水发布    作者:辛闻

  为切实解决我县公安、法院辅助警力不足问题,经明水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40名,其中公安局36名,法院4名。具体岗位、数额、条件等详见《明水县2022年公开招聘辅警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

  具有明水县户籍,志向从事辅警工作的未就业或失业人员。(户籍登记时间截止到2022年4月8日)

  四、招聘条件

  报考辅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8日至2004年4月8日间出生);

  3、具有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退役军人报名放宽到高中学历。

  4、身心健康,无残疾,无口吃,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和其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疾病,符合其他规定的招录人民警察体检标准;

  5、符合规定的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标准;

  6、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6、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㈠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名报名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需上交审核的证件材料有:报名表、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的原件和复印件,另交5张近期白底二寸照片。以上证件材料和照片电子版需发送至msgkzp@163.com邮箱。报名地点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报名时间为4月15日至4月17日(周六、周日不休),报名咨询电话0455-6216780,15665012396。此次报名收取45元考务费,报名时一并收取。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为防止人员聚集,报名者需提前电话预约报名(预约电话0455-6216780),经确认后方可到报名地点进行报名。报名时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并严格遵守扫码、测温、戴口罩措施,主动出示并配合工作人员查验“龙江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受居家健康监测和集中隔离管控的人员禁止进入报名地点,违反规定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㈡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县辅警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对报名者的报考资格和相关证件材料进行审查。应聘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的比例。如达不到比例,根据实际情况,经本次辅警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同意,适当降低比例或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发现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要求不符,或存在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六、考试

  辅警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㈠笔试。考试内容为公安职业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基础和时事政治等方面知识。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总分100分,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70%。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进入面试。按照与拟招聘人数2:1的比例,以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同列为面试人选。

  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规定为准,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电话通知。笔试成绩与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明水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㈡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试报考人的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人选自愿放弃面试的,取消其招聘资格,并按照应聘同一岗位的笔试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准考证规定为准,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电话通知。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在明水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七、体能测试、体检与考察

  ㈠体能测试。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能测试人选。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以下人员优先列为测试人选:

  1、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辅警的配偶、子女;

  2、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

  3、警察类、政法类院校或者政法专业毕业生;

  4、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应当优先招聘人员。

  不符合优先人选条件的,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参加体测人选;若仍相同,采取面试加试方式确定参加体测人选。

  体能测试标准参照《黑龙江省2021年度公检法司系统特殊职位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测或因个人原因未参加体测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报考人在体测过程中弄虚作假以及体测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能测试合格人数达不到拟招聘人数的,不递补人选。

  ㈡体检。体能测试合格者列为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或因个人原因未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报考人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以及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㈢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程序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进行。

  八、公示与聘用

  ㈠公示。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测结果、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明水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㈡聘用。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新聘用辅警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工作待遇

  新聘用辅警纳入全县辅警队伍统一管理,工作岗位由聘用单位负责确定,并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工资标准为每月2200元,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标准按我县辅警现行标准执行。社会保险个人应缴部分由工资中代缴代扣。

  十、疫情防控要求

  ㈠按照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要求,参加报名、笔试、面试、体能测试的的考生须严格遵守扫码、测温、戴口罩措施,按要求提前申领“龙江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抵达我县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应提前向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经批准后方可参加报名、笔试、面试、体能测试。境外返回的报考者如到达境内时间不足35天,应自觉接受明水县防疫指挥部隔离观察和核酸检测措施(隔离费用自理),合格后方可参加报名、考试、体能测试。考生在考试、体能测试前3天内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需自行进行核酸检测,并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经卫健部门评估同意后方可参加考试、现场资格审查、体能测试。

  ㈡考生在进入报名、考试现场、体能测试现场前,应接受“龙江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查验及体温测量,“龙江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无中高风险地区记录、体温测量合格者,方可进入场地。考生进出考场、体能测试场地,要全程佩戴口罩,服从现场管理,注意保持安全距离,并做好个人防护。期间是否需要核酸检测报告,将根据上级疫情防控要求确定。

  ㈢根据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动态要求,在公开招聘辅警过程中,将严格落实相关防疫措施,根据疫情形势招聘领导小组可对招聘工作进行相应调整。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㈠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发布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限内接受报名。公开招聘相关公告通过明水县人民政府网站、明水县电视台、“明水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

  ㈡报考人应准确填报个人联系方式,并在整个公开招聘过程中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㈢报考人参加笔试、面试、体测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相关证件(原件)的报考人不得参加笔试、面试、体测和体检。

  ㈣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

  1、《明水县2022年公开招聘辅警计划表》

  2、《明水县2022年公开招聘辅警报名表》

  明水县公开招聘辅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8日

  附件1:辅警招聘计划表
  附件2:辅警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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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绥化市明水县2022年公开招聘辅警公告
2022年04月12日 16:51 来源:明水发布 作者:辛闻

  为切实解决我县公安、法院辅助警力不足问题,经明水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40名,其中公安局36名,法院4名。具体岗位、数额、条件等详见《明水县2022年公开招聘辅警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

  具有明水县户籍,志向从事辅警工作的未就业或失业人员。(户籍登记时间截止到2022年4月8日)

  四、招聘条件

  报考辅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8日至2004年4月8日间出生);

  3、具有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退役军人报名放宽到高中学历。

  4、身心健康,无残疾,无口吃,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和其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疾病,符合其他规定的招录人民警察体检标准;

  5、符合规定的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标准;

  6、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6、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㈠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名报名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需上交审核的证件材料有:报名表、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的原件和复印件,另交5张近期白底二寸照片。以上证件材料和照片电子版需发送至msgkzp@163.com邮箱。报名地点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报名时间为4月15日至4月17日(周六、周日不休),报名咨询电话0455-6216780,15665012396。此次报名收取45元考务费,报名时一并收取。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为防止人员聚集,报名者需提前电话预约报名(预约电话0455-6216780),经确认后方可到报名地点进行报名。报名时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并严格遵守扫码、测温、戴口罩措施,主动出示并配合工作人员查验“龙江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受居家健康监测和集中隔离管控的人员禁止进入报名地点,违反规定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㈡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县辅警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对报名者的报考资格和相关证件材料进行审查。应聘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的比例。如达不到比例,根据实际情况,经本次辅警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同意,适当降低比例或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发现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要求不符,或存在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六、考试

  辅警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㈠笔试。考试内容为公安职业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基础和时事政治等方面知识。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总分100分,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70%。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进入面试。按照与拟招聘人数2:1的比例,以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同列为面试人选。

  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规定为准,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电话通知。笔试成绩与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明水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㈡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试报考人的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人选自愿放弃面试的,取消其招聘资格,并按照应聘同一岗位的笔试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准考证规定为准,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电话通知。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在明水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七、体能测试、体检与考察

  ㈠体能测试。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能测试人选。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以下人员优先列为测试人选:

  1、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辅警的配偶、子女;

  2、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

  3、警察类、政法类院校或者政法专业毕业生;

  4、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应当优先招聘人员。

  不符合优先人选条件的,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参加体测人选;若仍相同,采取面试加试方式确定参加体测人选。

  体能测试标准参照《黑龙江省2021年度公检法司系统特殊职位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测或因个人原因未参加体测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报考人在体测过程中弄虚作假以及体测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能测试合格人数达不到拟招聘人数的,不递补人选。

  ㈡体检。体能测试合格者列为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或因个人原因未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报考人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以及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㈢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程序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进行。

  八、公示与聘用

  ㈠公示。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测结果、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明水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㈡聘用。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新聘用辅警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工作待遇

  新聘用辅警纳入全县辅警队伍统一管理,工作岗位由聘用单位负责确定,并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工资标准为每月2200元,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标准按我县辅警现行标准执行。社会保险个人应缴部分由工资中代缴代扣。

  十、疫情防控要求

  ㈠按照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要求,参加报名、笔试、面试、体能测试的的考生须严格遵守扫码、测温、戴口罩措施,按要求提前申领“龙江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抵达我县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应提前向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经批准后方可参加报名、笔试、面试、体能测试。境外返回的报考者如到达境内时间不足35天,应自觉接受明水县防疫指挥部隔离观察和核酸检测措施(隔离费用自理),合格后方可参加报名、考试、体能测试。考生在考试、体能测试前3天内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需自行进行核酸检测,并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经卫健部门评估同意后方可参加考试、现场资格审查、体能测试。

  ㈡考生在进入报名、考试现场、体能测试现场前,应接受“龙江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查验及体温测量,“龙江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无中高风险地区记录、体温测量合格者,方可进入场地。考生进出考场、体能测试场地,要全程佩戴口罩,服从现场管理,注意保持安全距离,并做好个人防护。期间是否需要核酸检测报告,将根据上级疫情防控要求确定。

  ㈢根据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动态要求,在公开招聘辅警过程中,将严格落实相关防疫措施,根据疫情形势招聘领导小组可对招聘工作进行相应调整。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㈠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发布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限内接受报名。公开招聘相关公告通过明水县人民政府网站、明水县电视台、“明水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

  ㈡报考人应准确填报个人联系方式,并在整个公开招聘过程中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㈢报考人参加笔试、面试、体测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相关证件(原件)的报考人不得参加笔试、面试、体测和体检。

  ㈣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

  1、《明水县2022年公开招聘辅警计划表》

  2、《明水县2022年公开招聘辅警报名表》

  明水县公开招聘辅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8日

  附件1:辅警招聘计划表
  附件2:辅警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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