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安工作需要,恩施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辅警30名,岗位要求如下:
二、人员性质
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的工作内容主要为公安机关警务活动、日常运转及相关工作提供辅助支持,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系非公务员、事业编制岗位;根据岗位特点及工作性质需要,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时制度。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
4.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5.身体健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体形端正、无口吃、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等特殊标志;
6.限恩施州内户籍或长期居住在恩施市内一年以上人员;
7.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在恩施市公安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或其他原因离职后未满2年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报名程序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4年2月27日至28日(8:30至12:00;14:30至17:30)
(二)报名地点
恩施市公安局办公楼一楼大厅(恩施市施州大道224号)
(三)提交资料
1.考生自行扫码下载填写《报名表》并用A4打印纸双面打印;
2.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3.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点击“本人查询”模块后注册并查询,将查询结果页面打印后交验;
4.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荣获相关表彰奖励的需携带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本人近期免冠同底2寸彩色照片3张;
6.长期居住在恩施市的州外人员报考,应提交恩施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加分规则及运用
退役军人、公安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报考的加0.5分,退役军人在服役期间获得营级及以下表彰奖励1次加0.5分,获得团师级表彰奖励加1分,获得军级及以上表彰奖励加2分,同一事件受到不同层级表彰奖励按最高的加分。不同事迹加分分值可累计计算,上限为5分,加分直接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加分项目及分数现场签字确认,不接受事后申请。应聘人员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五)优先录用情形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人员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所明确的具有优先聘用情形的人员。
五、考试及聘用
考试分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考生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加分成绩。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24年3月2日(星期六)10:00至12:00
2.笔试地点:待通知
3.笔试内容及要求:笔试成绩100分,主要测试考生适应岗位要求的基础知识。笔试根据职位计划数、参加笔试人数和笔试成绩综合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二)面试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入围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保留该招聘岗位。
1.面试时间:2024年3月3日(星期日)8:30至12:00
2.面试地点:待通知
3.面试内容及要求:面试成绩100分,面试主要测试考生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能力、应变能力、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知识。面试成绩设置最低合格线,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能测试
应聘勤务辅警岗位的组织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相关规定执行,三项均达标的进入下一环节。
应聘文职辅警岗位的不进行体能测试。
1.测试时间:2024年3月4日(星期一)上午8:30至12:00
2.测试地点:待通知
3.测试内容及要求: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测试当日考生携带身份证,自备运动装备参加测试。
(四)综合成绩公示
通过“恩施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公布考生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少于招聘计划数的全部进入体检环节。不进行体能测试的文职辅警岗位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确定体检人选。
若同一岗位出现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1000米跑成绩排名优先确定入围人员。
(五)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含吸毒检测)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规定申请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六)考察
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政治考察的相关规定,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由户籍地派出所完成;考生负责提供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本人征信记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体检、政审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不影响聘用的,依法建立劳动关系;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
公示期结束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聘用,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一年。
(九)岗前培训
由恩施市公安局组织岗前培训,经培训合格者方可上岗,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六、递补规则
应聘者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空缺时,按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本次招聘考试成绩至下次招聘前有效,岗位空缺,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对空缺岗位予以补充。
七、薪酬待遇
按照政府财政保障发放工资待遇,办理社会保险。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所有公告均通过“恩施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应聘期间,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并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本次辅警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和考试费,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未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恩施市公安局
202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