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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及直属法院招聘雇员制书记员职业技能测试公告
2020年07月24日 13:55    来源:中国警察网    作者:辛闻

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全省法院2020年度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招聘考务事项的通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及直属法院2020年招聘雇员制书记员公告》等规定,定于近期进行职业技能测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职业技能测试人员

所有报考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直属法院雇员制书记员职位的考生,均须参加职业技能测试。

二、测试时间

8月3日(星期一)下午,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场(14:00~14:30),共175人:汉江中级人民法院010201职位(49人),武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010401职位(39人),武汉铁路运输法院010501职位(23人),襄阳铁路运输法院010601职位(48人),沙洋人民法院010701职位(16人)。

第二场(14:45~15:15),共172人,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010108职位(20人),武汉海事法院010301、010302、010303职位(152人)。

第三场(15:30~16:00),共143人,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010101、010102、010103职位(143人)。

第四场(16:15~16:45),共134人,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010104、010105职位(134人)。

第五场(17:00~17:30),共107人,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010106、010107职位(107人)。

三、测试地点

纳杰互联网产业园,位于武汉市江夏区流芳园南路3号。

四、测试形式

1.职业技能测试采取计算机平台考试形式进行。

2.职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考生打字速度,测试方式为考生对照测试题本在规定时间内快速录入文字,测试系统自动计算考生在规定答题时间内的平均录入速度。

五、计分标准

以160个正确字/分为100分基准、60个正确字/分为60分基准,每一个正确字对应0.4分。对高于60个正确字/分、低于160个正确字/分的,按此标准进行百分制折算;对超过160个正确字/分的,按100分计。例如:某考生打字速度为80个正确字/分,折算后其百分制成绩为60+(80-60)×0.4=68分;某考生打字速度为170个正确字/分,折算后为100分。

六、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职业技能测试不另行打印准考证)、处于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健康码(绿码)、佩戴口罩,经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方可入场。二代身份证遗失的,应当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身份证明(含照片)。

2.请考生提前熟悉测试地点,按时前往测试地点。各场考生应当在所属场次测试开考前提前1个小时到达考场指定区域候考,开考5分钟后仍未到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职业技能测试。

3.考生进入考场后,应当认真学习并遵守考试须知(附件),自觉服从考场工作人员安排,遵守防疫规定和相关纪律。

4.职业技能测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考试须知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0年7月24日

原标题: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及直属法院2020年度招聘雇员制书记员职业技能测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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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度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及直属法院招聘雇员制书记员职业技能测试公告
      2020年07月24日 13:55 来源:中国警察网 作者:辛闻

      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全省法院2020年度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招聘考务事项的通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及直属法院2020年招聘雇员制书记员公告》等规定,定于近期进行职业技能测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职业技能测试人员

      所有报考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直属法院雇员制书记员职位的考生,均须参加职业技能测试。

      二、测试时间

      8月3日(星期一)下午,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场(14:00~14:30),共175人:汉江中级人民法院010201职位(49人),武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010401职位(39人),武汉铁路运输法院010501职位(23人),襄阳铁路运输法院010601职位(48人),沙洋人民法院010701职位(16人)。

      第二场(14:45~15:15),共172人,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010108职位(20人),武汉海事法院010301、010302、010303职位(152人)。

      第三场(15:30~16:00),共143人,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010101、010102、010103职位(143人)。

      第四场(16:15~16:45),共134人,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010104、010105职位(134人)。

      第五场(17:00~17:30),共107人,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010106、010107职位(107人)。

      三、测试地点

      纳杰互联网产业园,位于武汉市江夏区流芳园南路3号。

      四、测试形式

      1.职业技能测试采取计算机平台考试形式进行。

      2.职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考生打字速度,测试方式为考生对照测试题本在规定时间内快速录入文字,测试系统自动计算考生在规定答题时间内的平均录入速度。

      五、计分标准

      以160个正确字/分为100分基准、60个正确字/分为60分基准,每一个正确字对应0.4分。对高于60个正确字/分、低于160个正确字/分的,按此标准进行百分制折算;对超过160个正确字/分的,按100分计。例如:某考生打字速度为80个正确字/分,折算后其百分制成绩为60+(80-60)×0.4=68分;某考生打字速度为170个正确字/分,折算后为100分。

      六、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职业技能测试不另行打印准考证)、处于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健康码(绿码)、佩戴口罩,经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方可入场。二代身份证遗失的,应当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身份证明(含照片)。

      2.请考生提前熟悉测试地点,按时前往测试地点。各场考生应当在所属场次测试开考前提前1个小时到达考场指定区域候考,开考5分钟后仍未到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职业技能测试。

      3.考生进入考场后,应当认真学习并遵守考试须知(附件),自觉服从考场工作人员安排,遵守防疫规定和相关纪律。

      4.职业技能测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考试须知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0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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