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秦皇岛开拓劳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为河北省秦皇岛市公安局海港分局招聘50名警务辅助人员。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计划及工作内容
此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共50名,均为男性。以劳务派遣方式,派遣到市公安局海港分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占用公安专项编制;不挤占公安机关现有经费;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不对公安民警行使指挥、管理、督察职权,不穿着制式警服、佩戴警用标志,不配备、使用警械武器;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不安排、要求警务辅助人员从事执法或者涉及绝密级事项工作。
三、招聘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端正,政审合格;
(三)自愿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2月27日至2005年2月27日期间出生);
(五) 截止到2023年1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报考的,可放宽至全日制高中学历(含职高)。
(六)身高1.70米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口齿清楚,无残疾、无纹身、无皮肤病、无吸毒史、无足疾、无家族精神病遗传病史、无心脏病、糖尿病身体肥胖症等,任意一眼矫正视力0.8以上,无色盲(其他身体条件要求参照招录人民警察体检标准)。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者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4、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国家和省市规定的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步骤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23年2月22日-2月24日,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28日—2023年3月2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秦皇岛开拓劳务有限公司(海港区建设大街和苑小区2号楼817室)。
3、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资格初审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4、报名时提交材料:
(1)本人户口本原件、复印件1份(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在同一张纸、同一页面);
(2)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同一页面上)。
(3)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1份,学信网学历认证打印页1份;退役军人需携带退伍证原件、复印件一份,高中毕业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4)本人近期一寸蓝底彩色免冠同版一寸照片4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
5、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要备齐提交材料,并注意自己的言谈举止、礼节礼貌等,凡发现报考人员语言表达不清、礼节礼貌较差,凡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条件不符、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报名、考试和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按规定缴纳考务费100元。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3)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严格执行公开考试的有关规定。
(三)体能测试
参加体能测试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点名不到位者视为缺考,体能测试参照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进入笔试、面试环节。
(四)笔试
参加笔试人员达到1:1.5的比例方可开考,如未达到开考比例,按照1:1.5的比例调整职数。考生笔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开考后15分钟不到位者,视为缺考。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占总成绩的60%。笔试缺考或作弊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
考生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占总成绩的40%。
(六)体检(另行通知)
按照聘用人数1:1的比例,依据总成绩按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录用人民警察体检标准进行。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政审,因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按照先体检再政审的程序进行。
(八)聘用
1、对政审合格者拟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被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到指定地点报到并签订劳务派遣合同,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秦皇岛开拓劳务有限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由秦皇岛开拓劳务有限公司派遣到市公安局海港分局辅警岗位工作,由海港公安分局负责管理。
4、被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试用期1个月,在试用期内应接受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继续使用。培训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由秦皇岛开拓劳务有限公司与本人解除劳务派遣合同。
5.试用期内,有辞职或自动放弃的,将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程序依次进行递补。如果递补仍有空缺,将从参考人员中挑选优秀人员,经过体检、政审合格后录用。
五、工资福利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薪酬标准:月基本工资22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缴纳五险一金。
六、注意事项
1、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2、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关注指定微信群,因个人原因影响报考的,后果自负。
4、本公告中“以上”、“以下”、“不超过”、“不低于”均包含本数。
5、招聘中,如出现总成绩并列现象,优先招录以下考生:烈士、因公牺牲民警子女或配偶;退役军人曾任班长或获得优秀士兵以上荣誉的;政治面貌是党员的;学历(学位)较高者;具有公安工作经历;公安院校毕业的;法律专业的。
6、本次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
7、报名咨询电话:3889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