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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甘肃永靖县警务辅助103名人招聘公告
2020年08月17日 14:48    来源:中国警察网    作者:辛闻

  为加强公安机关常备应急处突力量建设,提升治安防控和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公安机关预防和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服务人民群众的职能作用。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全省公安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甘发〔2019〕20号)、《临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临州办发〔2019〕40号)和临夏州公安局、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夏州财政局《关于规范临夏州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临州公发〔2019〕584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3名。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此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坚持“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采取统一方案、统一命题、统一阅卷、统一公示的方式,按报考岗位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

  (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自愿从事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工作,服从组织分配,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能保守工作秘密,听从命令、服从指挥。

  (四)具有永靖县户籍(自公告发布之日以后将户籍迁入永靖县内的考生不得报考),年龄为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2002年7月1日之前出生,1992年7月1日之后出生)。

  (五)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特需人才及复退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及以上学历)。

  (六)男性净身高不低于1.68米,女性净身高不低于1.58米,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色觉正常,无色盲、色弱。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肢体功能障碍,无明显纹身、疤痕等特殊印记,无传染性疾病,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或免于治安、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团籍的;曾被开除公职或公务员辞退不满5年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近三年曾受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查看等处分的。

  2、本人或其家庭成员、近亲属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或者公众的;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4、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已聘用为专职消防救援队员、就业扶贫专岗等其他岗位的工作人员。

  7、其它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103名(男性95名,女性8名;其中含法医等特需人才6人,详见附件1-永靖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特需人才招聘职位表)。注:如特需人才职位出现空缺,公开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名额等额递补。特需人才直接进入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政审等程序。

  四、招聘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开展,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政审、拟聘用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20年8月15日-8月19日在永靖县人民政府网站及永靖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0年8月20日-8月22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县公安局一楼106办公室

  3、报名方式:采用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提前填写《永靖县2020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见附件2,自行下载打印),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退伍证(复退军人)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学信网按提示生成)一份。

  4、考生必须本人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不得代报、代办理。

  5、考生报名时需携带近期蓝底正面免冠二寸照片4张。

  6、复退军人需提供退伍证,有公安工作经验的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公安基础知识。采用闭卷方式,满分100分。所有考生考试时,须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身份证遗失的应试人员,应在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身份证。确因时间原因无法补办的应试人员,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的方法排序和公示。

  (四)面试

  1、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5比例(男性143名,女性12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原件参加面试。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上的时间、地点为准。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对应聘者的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责任感与进取心、应变能力、形象气质等进行综合评价,满分为100分。

  3、综合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计算,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能测试

  参加面试的人员全部进入体能测试。参加体能测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原件参加。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 48号)组织进行,共3个项目。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能测试的具体项目和标准如下:

  (1)男子组:

  10米×4往返跑:所用时间≤13″1为合格

  800米跑:所用时间≤4′25″为合格

  纵跳摸高:≥245厘米为合格

  (2)女子组:

  10米×4往返跑:所用时间≤14″1为合格

  600米跑:所用时间≤4′20″为合格

  纵跳摸高:≥210厘米为合格

  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不得进入体检程序。

  (六)体检

  根据应试人员的综合成绩及体能测试结果,按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个人承担。

  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报考人员,给予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的处理。

  体检不合格者,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后,按该岗位综合成绩及体能测试结果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无正当理由放弃体检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七)考察政审

  体检结束后,永靖县公安局负责对拟招聘人员进行考察政审。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从本岗位按综合成绩及体能测试结果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八)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贯彻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违规违纪,材料不全,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九)公示

  对拟招聘人员,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对外公示,公示期为5天。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核实。对确定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报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取消资格,并按综合成绩及体能测试结果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进行等额递补。

  五、聘用管理及工资待遇

  (一)本次聘用的公安警务辅助人员性质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担任辅助支撑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统称为“辅警”,不纳入行政事业编制管理,不享受人民警察和公务员的相关待遇。

  (二)聘用人员在经过岗前培训之后开始上岗试用,与永靖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同时配发公安警务辅助人员装备和服装。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且服务期限两年以上,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签,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收回配发的装备及服装。

  (三)聘用后的考核由永靖县公安局组织实施。聘用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聘用人员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违反公安机关纪律要求或相关制度的一律解除劳动关系;在聘用期间存在违规违纪行为,构成违法犯罪的,解除劳动关系,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临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临州办发〔2019〕40号)和临夏州公安局、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夏州财政局《关于规范临夏州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临州公发〔2019〕584号)执行。聘用人员工资结构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岗位工资、值班补贴四部分组成,按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六、其它事项 

  (一)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各类培训班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二)此次公开招聘期间有关信息发布、成绩公布、公示等事宜,均在永靖县人民政府网及永靖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应聘人员应根据招聘工作安排,及时查阅有关信息,准时参加下一步招聘工作。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未能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本人负责。应聘人员须提供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在招聘环节中若有临时通知等相关情况,因通讯不畅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体能测评合格未进入体检环节考生,全部进入后备补录库,待岗位出现空缺时,可按程序进行体检、政审补录聘用。

  咨询电话

  县公安局:0930-5924008

  县人社局:0930-8832543

  监督电话

  县纪委监委:0930-8832173

  (四)永靖县2020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本次招聘工作的解释和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附件:  

    1. 永靖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特需人才招聘职位表.xls 

    2. 永靖县2020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永靖县2020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15日

  原标题:永靖县2020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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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甘肃永靖县警务辅助103名人招聘公告
      2020年08月17日 14:48 来源:中国警察网 作者:辛闻

        为加强公安机关常备应急处突力量建设,提升治安防控和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公安机关预防和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服务人民群众的职能作用。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全省公安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甘发〔2019〕20号)、《临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临州办发〔2019〕40号)和临夏州公安局、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夏州财政局《关于规范临夏州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临州公发〔2019〕584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3名。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此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坚持“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采取统一方案、统一命题、统一阅卷、统一公示的方式,按报考岗位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

        (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自愿从事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工作,服从组织分配,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能保守工作秘密,听从命令、服从指挥。

        (四)具有永靖县户籍(自公告发布之日以后将户籍迁入永靖县内的考生不得报考),年龄为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2002年7月1日之前出生,1992年7月1日之后出生)。

        (五)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特需人才及复退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及以上学历)。

        (六)男性净身高不低于1.68米,女性净身高不低于1.58米,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色觉正常,无色盲、色弱。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肢体功能障碍,无明显纹身、疤痕等特殊印记,无传染性疾病,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或免于治安、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团籍的;曾被开除公职或公务员辞退不满5年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近三年曾受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查看等处分的。

        2、本人或其家庭成员、近亲属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或者公众的;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4、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已聘用为专职消防救援队员、就业扶贫专岗等其他岗位的工作人员。

        7、其它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103名(男性95名,女性8名;其中含法医等特需人才6人,详见附件1-永靖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特需人才招聘职位表)。注:如特需人才职位出现空缺,公开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名额等额递补。特需人才直接进入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政审等程序。

        四、招聘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开展,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政审、拟聘用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20年8月15日-8月19日在永靖县人民政府网站及永靖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0年8月20日-8月22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县公安局一楼106办公室

        3、报名方式:采用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提前填写《永靖县2020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见附件2,自行下载打印),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退伍证(复退军人)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学信网按提示生成)一份。

        4、考生必须本人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不得代报、代办理。

        5、考生报名时需携带近期蓝底正面免冠二寸照片4张。

        6、复退军人需提供退伍证,有公安工作经验的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公安基础知识。采用闭卷方式,满分100分。所有考生考试时,须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身份证遗失的应试人员,应在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身份证。确因时间原因无法补办的应试人员,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的方法排序和公示。

        (四)面试

        1、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5比例(男性143名,女性12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原件参加面试。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上的时间、地点为准。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对应聘者的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责任感与进取心、应变能力、形象气质等进行综合评价,满分为100分。

        3、综合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计算,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能测试

        参加面试的人员全部进入体能测试。参加体能测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原件参加。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 48号)组织进行,共3个项目。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能测试的具体项目和标准如下:

        (1)男子组:

        10米×4往返跑:所用时间≤13″1为合格

        800米跑:所用时间≤4′25″为合格

        纵跳摸高:≥245厘米为合格

        (2)女子组:

        10米×4往返跑:所用时间≤14″1为合格

        600米跑:所用时间≤4′20″为合格

        纵跳摸高:≥210厘米为合格

        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不得进入体检程序。

        (六)体检

        根据应试人员的综合成绩及体能测试结果,按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个人承担。

        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报考人员,给予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的处理。

        体检不合格者,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后,按该岗位综合成绩及体能测试结果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无正当理由放弃体检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七)考察政审

        体检结束后,永靖县公安局负责对拟招聘人员进行考察政审。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从本岗位按综合成绩及体能测试结果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八)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贯彻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违规违纪,材料不全,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九)公示

        对拟招聘人员,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对外公示,公示期为5天。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核实。对确定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报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取消资格,并按综合成绩及体能测试结果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进行等额递补。

        五、聘用管理及工资待遇

        (一)本次聘用的公安警务辅助人员性质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担任辅助支撑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统称为“辅警”,不纳入行政事业编制管理,不享受人民警察和公务员的相关待遇。

        (二)聘用人员在经过岗前培训之后开始上岗试用,与永靖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同时配发公安警务辅助人员装备和服装。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且服务期限两年以上,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签,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收回配发的装备及服装。

        (三)聘用后的考核由永靖县公安局组织实施。聘用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聘用人员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违反公安机关纪律要求或相关制度的一律解除劳动关系;在聘用期间存在违规违纪行为,构成违法犯罪的,解除劳动关系,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临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临州办发〔2019〕40号)和临夏州公安局、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夏州财政局《关于规范临夏州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临州公发〔2019〕584号)执行。聘用人员工资结构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岗位工资、值班补贴四部分组成,按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六、其它事项 

        (一)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各类培训班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二)此次公开招聘期间有关信息发布、成绩公布、公示等事宜,均在永靖县人民政府网及永靖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应聘人员应根据招聘工作安排,及时查阅有关信息,准时参加下一步招聘工作。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未能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本人负责。应聘人员须提供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在招聘环节中若有临时通知等相关情况,因通讯不畅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体能测评合格未进入体检环节考生,全部进入后备补录库,待岗位出现空缺时,可按程序进行体检、政审补录聘用。

        咨询电话

        县公安局:0930-5924008

        县人社局:0930-8832543

        监督电话

        县纪委监委:0930-8832173

        (四)永靖县2020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本次招聘工作的解释和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附件:  

          1. 永靖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特需人才招聘职位表.xls 

          2. 永靖县2020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永靖县2020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15日

        原标题:永靖县2020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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