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公安局大朗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普通辅警, 本次公开招聘的辅警, 统一调配岗位, 并在民警的带领下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实行半军事化管理。
招录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男性,身高在1.65米以上,BMI体重指标介于18.5至23.9之间,身体健康,无重大或其他传染性疾病,五官端正,无纹身等不良形象,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能吃苦耐劳;
3.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报考者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有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4.报考年龄在18周岁以上且不得超过35周岁(1988年9月30日至2005年9月30日出生);
5.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治安工作,拥有良好的政治思想觉悟,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团队合作意识强,自愿从事公安辅助工作,责任心和纪律性强,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6.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参加任何非法组织;
7.中共党员,退伍军人,军警校毕业生,持有C1以上或摩托车驾驶证,有公安工作经验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以下人员不得招聘为辅警: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受到刑事处罚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于刑事处罚;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等涉及“黄赌毒”违法行为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劳动教养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本人或家庭成员有精神病史;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相关待遇及福利
1.普通辅警包干年薪(含工资、五险一金、公用经费等):高中及中专学历7.3万元/年/人,大专学历7.5万元/年/人,本科及以上学历8万元/年/人;
2.按照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3.应聘通过后需进行岗前培训,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评合格后正式录用。
报名
(一)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统一将个人简历及相关资料投递到邮箱dlfj2023@163.com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10月4日。
(三)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者应仔细阅读招聘通告,清楚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通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投递到邮箱dlfj2023@163.com报名。
1.电子版填写《大朗公安分局辅警入职审批表》;
2.身份证、户口簿扫描件;
3.学历证书扫描件;
4.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白底彩色照片;
5.如取得学位或职业资格证书需一并提供扫描件;
6.如有其它报名材料请一并提交,包括但不限于退伍证、党员证明、驾驶证扫描件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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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政审相关标准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报考者如提交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并将情况通报相关部门。报考者应保持通讯通畅,留意短信通知,如招考单位联系不上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录用。
笔试
笔试内容:综合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及岗位相关知识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委托任何社会机构进行培训。
笔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统一组织阅卷,并视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入围分数线。
体能测试
体能测评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
报考者体能测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但需达到合格线以上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面试。体能测评不组织补测,未按时参加体能测试者视为放弃,具体测评时间、地点等事项在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体能测评项目:10米×4往返跑、1000米长跑、一分钟俯卧撑
心理素质测评
入围体能测评的报考者均需参加心理素质测评,测评结果作为辅警聘用的一项重要依据。
测评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地点将在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或电话通知)。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岗位适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及举止仪表等。
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视面试情况划定,未达到合格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对象。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按总得分排名(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视总体情况划定。对考试合格的报考者,按聘用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人民警察体检标准执行,到东莞市大朗医院(金朗中路85号)进行入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费。体检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聘用导致招聘职位出现空缺的,将根据实际情况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聘用
报考者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择优聘用。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评合格者正式聘用。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其他事项
1、报考者参加应聘活动期间所需食宿、交通及体检等费用由本人承担。
2、报考者必须按指定时间参加各环节考试考核测评,如出现迟到或缺席情况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3、被录用人员需服从岗位调剂,否则不予聘用。被录用人员由东莞市公安局大朗分局按照工作需要安排及调整岗位,被录用人员不服从岗位安排的,解除劳动合同。
4、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公务员身份和人民警察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在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
5、本通告由东莞市公安局大朗分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9-23086092。
东莞市公安局大朗分局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