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招聘。
二、招聘岗位
(一)警务辅助人员岗位(2名):
1、男性,年龄18至35周岁,大专及以上学历(部队退役人员可适当放宽到高中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熟悉电脑操作,能熟练运用Word、Excel等办公室软件,能适应出差、应急加班、24小时值班要求;
3、身体健康、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责任心强,无违法犯罪记录,自愿从事公安工作;
4、待遇从优,年平均收入约5.6万元(含五险);
5、如有疑问可致电0750-8895245。
(二)办案中心保安人员岗位(1名):
1、男性,年龄18至45周岁,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2、高中及以上学历,江门地区户籍;
3、身体健康、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责任心强,无违法犯罪记录,自愿从事保安工作;
4、待遇从优,年平均收入约4.6万元(含五险);
5、如有疑问可致电0750-8895245。
三、工资待遇
对聘用的人员社保福利、工资按照国家统一标准从优执行。
四、其他要求
(一)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责任心强,无违法犯罪记录,自愿从事辅警工作;
(二)参照公安机关警容风纪的有关要求,参加招聘入职的警务辅助人员不得纹身;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3、受过记过以上处分,受严重警告以下处分尚未解除的;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5、有不良行为受到公安机关处理的;6、直系血亲、配偶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者;7、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3月5日,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
报名方式:下载《鹤山市公安局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填写好并通过文档或照片的方式发送至电子邮箱:850766728@qq.com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后,电话通知参加面试,请保持通讯畅通。经统一面试、政审、体检合格后择优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