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警务辅助力量,深入推进立体化辅警队伍建设,协助公安机关开展治安防范、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等各项工作,根据岗位核编情况,漳州市公安局芗城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人岗相适的原则,统一招聘条件和程序,严格选拔聘用。
二、招聘范围
漳州市户籍人员(含取得暂住证、居住证的人员)
三、招聘人数
根据分局现有岗位核编情况,计划招聘34人,均为男性勤务辅警。(岗位表详见文章底部表格)
四、岗位职责
辅警必须服从公安机关统一分配和管理,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在公安机关的管理和监督下开展警务辅助工作,适应夜班值守和节假日轮值。主要协助民警开展公安宣传、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社区入户走访、日常警务工作接处警、监控看护违法犯罪嫌疑人等工作。
五、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坚决拥护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
3.政治素质好,遵守纪律,品行端正,道德良好,责任心强,身心健康,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分配及集中封闭管理;
4.年龄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即在1989年5月23日至2006年5月23日期间出生);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学历放宽至高中(中专),报名时为全日制在校在读的学生不得报名;
6.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7.上岗前应解除与其他任何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劳动关系;
8.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辅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和文职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3.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专门矫治教育的;
4.因违纪违法等原因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本人及三代直系血亲有精神病史的;
8.有明显纹身疤痕、传染性疾病的;
9.国家和本省规定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六、人员身份和工资待遇
(一)人员身份
为编外合同聘用制人员,不具有公务员或事业编制国家工作人员身份。
(二)工资薪酬
1.人均年薪约7万元左右(含五险一金、绩效考评、年终奖金及伙食补贴等)。住宿统一安排。
2.被聘用的人员需进行岗前业务培训。在培训期间严格考核,如不合格者不予以录用。培训合格后,由漳州市金盾保安公司芗城分公司统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为聘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五险和住房公积金,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合同自行解除。对表现突出、工作优秀的根据需要进行续聘。
3.“五险一金”个人缴存部分由金盾公司从警务辅助人员每月工资收入中代扣代缴(试用期合格正式聘用后,缴存公积金)。
4.根据《漳州市公安局芗城分局警务辅助人员岗位层级管理办法(试行)》发放对应层级工资。
(三)其他福利待遇
享受教育训练、表彰奖励、工会福利、慰问优抚、休假等其他待遇。
七、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须材料
(一)报名时间
2024年6月3日至6月5日
(现场报名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5:30-17:30)
(二)报名方式及所须材料
1.报考人员根据报名岗位自行下载:《芗城公安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填写(点击本篇文章底部阅读原文进行下载),也可现场报名时填写(并贴一寸近期免冠彩照)。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其中户口簿复印户主和本人资料页。
3.退伍军人须携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4.非全日制学历的应聘者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现场报名时须持纸质报名表、应聘者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机动车驾驶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属退役军人、专业资质认证需提供的相关证明)。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对照,并上交复印件(A4规格)。
(三)报名地点
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西路366号,漳州市公安局芗城分局信访办窗口。联系人:康先生,电话:13859209807。
(四)有关要求
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一律取消报考资格,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八、招聘程序
应聘者须依次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公示等招聘环节后,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考试考核由笔试、面试两部分构成,总分100分,分数占比分别为笔试50%、面试50%,根据考生成绩确定笔试、面试合格线。
具体内容如下:
(一)笔试
满分100分。法律基础知识等测试,采取笔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法律基础知识和规章制度常识。
(二)面试
按照拟招聘人数1:2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若不足2倍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以面谈的形式主要了解应聘者的应聘目的、政治立场、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价值观念等情况,重点测试应聘者能否胜任辅警岗位。
(三)体能测试
体能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进行。
男子组:
注意:
(1)纵跳摸高当场测试不超过三次;男子1000米跑只允许当场测试一次。
(2)参加体能测评前,应聘者应确认自己身体状况能够适应剧烈活动。
(3)体能成绩作为录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体检
1.根据人员招聘计划,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环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实施,组织拟聘用人员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所有体检项目都为必检项目,体检费用根据体检医院确定的标准执行。(注: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拟聘用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必须在 5 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视情组织复检,并以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论。
3.参加体检的人员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有关询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人员,由本人承担后果。对于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4.身高170厘米及以上,体重不低于50千克,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不合格。
5.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或者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不合格。
6.肢体功能障碍、单侧耳语听力低于5米,不合格。
7.色盲、嗅觉迟钝、纹身,不合格。
8.入职体检其他项目未合格的,不合格。
(五)考察
通过面试审核、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可领取《辅警招聘政审表》,该表正面由应聘者本人填写,反面无需填写(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并贴上一寸近期免冠彩照。主要审查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等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考察资格的,依序递补。
(六)确定聘用名单并公示
考生经考试、面试、体检和政审考察合格后,根据招聘计划人数,按照考核总成绩排名确定拟聘用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3 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依法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严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以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核查清楚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报考人员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解除。
(七)其他事项
1.应聘者应如实填写和提交信息及材料。招聘单位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本《方案》规定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的,直接取消面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2.招聘程序由芗城分局组织实施,应聘人员应确保手机通信畅通,参加体能测试、面试、笔试、体检时,应携带身份证,各环节测试内容、时间、地点、入围名单等有关信息以后续通知为准,应聘者应保持通讯畅通,须按要求加入有关微信群,方便招聘单位通知联系,错过有关通知责任自负。
3.服从岗位调剂,各岗位具体工作地点、内容、时间视实际工作需要而定。
4.应聘人员提交的各项材料,由我局统一存档保管,不再退还。
5.本公告未尽事宜以漳州市公安局芗城分局辅警办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