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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力创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0名
2020年08月28日 11:11    来源:中国警察网    作者:辛闻

  因工作需要,受宿州市公安局、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现由宿州市力创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辅警)40名,并派遣到宿州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自愿报名、双向选择、择优录用。 

  二、报名人员基本条件及要求 

  (一)户籍地在宿州市,系宿州市常住人口。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纪律观念较强。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服从单位安排与分配。 

  (四)须具备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其他应当具备的条件。 

  (五)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身心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残疾,无纹身,无明显身体缺陷及特征。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受过刑事处罚、被行政拘留的或者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 

  (二)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三)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治安处罚的; 

  (四)曾因违法、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五)被开除军籍的; 

  (六)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七)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八)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1、工作岗位:治安基础工作 

  招聘人数:20人(男15人,女5人) 

  招聘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8月以后出生);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退伍军人、烈士配偶及子女可以适当放宽报名条件)。 

  2、工作岗位:治安巡逻 

  招聘人数:20人(限男性) 

  招聘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8月以后出生);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退伍军人、烈士配偶及子女可以适当放宽报名条件)。 

  四、招聘程序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一)报名登记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26日至2020年8月31日止。 

  2.报名地点:宿州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101室(宿州市埇桥区206国道与泗许高速入口交汇处向南100米)。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现场填写或自行下载打印填写《招聘报名表》(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 

  4.报名材料: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白底免冠二寸照片2张,现场缴纳笔试费用100元/人。 

  (二)资格审查 

  由报名点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发放准考证。 

  (三)招聘流程 

  1.笔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50%。)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员,凭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准考证统一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文化、法律、公安基础知识及写作相关知识,采取闭卷形式,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试: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面试。 

  3.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50%。) 

  根据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1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不分专业,主要考察政治素质、逻辑思维、应变处理和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要素情况。 

  4.体检:面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名额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标准项目执行。如拟聘用对象自动放弃体检或不能按时参加体检,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的,按合成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5.政审:体检合格者参加政审。由宿州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按规定组织实施。 

  6.公示和聘用:对体检、政审出现缺额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经政审、体检合格,将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核查属实后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正式聘用人员。录用人员按规定与宿州市力创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工资福利待遇和经费保障 

  1、工资待遇:试用期工资标准为2000元/月,招聘后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后基本工资2600元以上,享受绩效工资、五险一金待遇。 

  2、经费保障:招聘人员工资标准、工作经费、“五险一金”、个人巡逻装备(单警装备)和服装所需经费纳入高新区财政预算。 

  六、纪律与监督 

  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或通过资格审查、考试但实际情况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3927809 3927812 3662957 

  宿州市力创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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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宿州市力创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0名
      2020年08月28日 11:11 来源:中国警察网 作者:辛闻

        因工作需要,受宿州市公安局、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现由宿州市力创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辅警)40名,并派遣到宿州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自愿报名、双向选择、择优录用。 

        二、报名人员基本条件及要求 

        (一)户籍地在宿州市,系宿州市常住人口。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纪律观念较强。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服从单位安排与分配。 

        (四)须具备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其他应当具备的条件。 

        (五)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身心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残疾,无纹身,无明显身体缺陷及特征。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受过刑事处罚、被行政拘留的或者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 

        (二)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三)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治安处罚的; 

        (四)曾因违法、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五)被开除军籍的; 

        (六)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七)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八)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1、工作岗位:治安基础工作 

        招聘人数:20人(男15人,女5人) 

        招聘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8月以后出生);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退伍军人、烈士配偶及子女可以适当放宽报名条件)。 

        2、工作岗位:治安巡逻 

        招聘人数:20人(限男性) 

        招聘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8月以后出生);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退伍军人、烈士配偶及子女可以适当放宽报名条件)。 

        四、招聘程序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一)报名登记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26日至2020年8月31日止。 

        2.报名地点:宿州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101室(宿州市埇桥区206国道与泗许高速入口交汇处向南100米)。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现场填写或自行下载打印填写《招聘报名表》(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 

        4.报名材料: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白底免冠二寸照片2张,现场缴纳笔试费用100元/人。 

        (二)资格审查 

        由报名点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发放准考证。 

        (三)招聘流程 

        1.笔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50%。)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员,凭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准考证统一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文化、法律、公安基础知识及写作相关知识,采取闭卷形式,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试: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面试。 

        3.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50%。) 

        根据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1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不分专业,主要考察政治素质、逻辑思维、应变处理和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要素情况。 

        4.体检:面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名额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标准项目执行。如拟聘用对象自动放弃体检或不能按时参加体检,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的,按合成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5.政审:体检合格者参加政审。由宿州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按规定组织实施。 

        6.公示和聘用:对体检、政审出现缺额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经政审、体检合格,将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核查属实后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正式聘用人员。录用人员按规定与宿州市力创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工资福利待遇和经费保障 

        1、工资待遇:试用期工资标准为2000元/月,招聘后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后基本工资2600元以上,享受绩效工资、五险一金待遇。 

        2、经费保障:招聘人员工资标准、工作经费、“五险一金”、个人巡逻装备(单警装备)和服装所需经费纳入高新区财政预算。 

        六、纪律与监督 

        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或通过资格审查、考试但实际情况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3927809 3927812 3662957 

        宿州市力创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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